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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如何促和諧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9月12日   來源:人民日報

    最近,安徽一位副市長被查處,而他用MBA知識管理其情婦團隊的內幕也隨之曝光,雖然聞所未聞,但人們見怪不怪,只引以為笑談。因為,每當一位腐敗官員落馬後,他們的種種腐化墮落的醜態便傳播開來,在豐富茶余飯後談資的同時,也增加了人們的憂思。

    談也談過,笑也笑過,人們的心情變得沉重起來:這樣的領導幹部,怎麼就能逍遙法外這麼久?從他開始走出第一步到邁進深淵,怎麼就沒有發現一點蛛絲馬跡?為什麼有的甚至邊腐敗邊步步高升?查出來的已然令人震驚,沒有查出來的還有多少?

    人們的憂思,從一個側面表明腐敗的危害性和嚴重程度。因為在落馬之前,那些官員正在大行其腐敗之道,圖了自己快活,謀了自己和小團體的利益,就會侵犯國家和人民的利益,把許多事處理得不公平、不公正,使這裡的矛盾尖銳突出,使百姓的生命財産安全得不到保障。在一定意義上説,這些腐敗分子的惡劣行徑,是導致社會不和諧的重要因素,是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障礙。

    對於腐敗分子,我們當然是發現一個,查處一個,決不手軟。把這些不和諧“因子”剷除了,百姓拍手稱快,也深感中央反腐的決心是十分堅定的。只是,這種對腐敗分子事後的懲處,從促進和諧的角度來看,儘管非常必要,但其效果還屬於“揚湯止沸”的範疇。因為事情已經發生,不和諧已經釀成,查處對於百姓來説,只是消胸氣,快人心,撥雲見日。

    反腐最理想的辦法是“釜底抽薪”,也就是我們通常説的,從源頭上防止腐敗,對領導幹部不僅在事中監督,更在事前防範。這種源頭防腐,説白了,就是清除腐敗現象産生的溫床,建立一整套反腐防腐的體制和機制,使人不能、不敢、不願腐敗。

    在腐敗之源中,權力最為關鍵,絕對權力導致絕對腐敗。因而,著眼于創新體制與機制,如何規範、制約和監督權力運行,是一些地方探索從源頭防腐的一個重心。這些年,南京推行的“權力陽光運行”、“藥房託管”、廳級崗位“公選”、局長“末位淘汰”等等,就是一個行之有效的明證。它表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監督並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實施綱要》,需要結合各地實際創造性地落實。

    反腐是一個永恒的課題。腐敗不僅今天有,過去也有;不僅發展中國家有,西方發達國家也有。迄今為止,世界上還沒有一個萬全的反腐制度能徹底剷除腐敗,但沒有反腐制度是萬萬不能的。結合腐敗的新形勢,及時創新和健全我們的反腐制度,也是少不得的。

    實踐告訴我們,再健全的制度也不能完全消除腐敗,但在最大程度上抑制腐敗,則是完全可能的。我們需要致力的是,讓腐敗的土壤越來越貧瘠,讓腐敗的空間越來越逼仄,讓那些原本陰暗的角落暴露在陽光下。如此,和諧社會的根基就能夯得更實。(陳家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