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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報時評:為“文化低保”叫好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9月15日   來源:人民日報

    “文化低保”,一個十分新鮮的詞語,卻有望在未來數年間成為考量中國文化發展的新“關鍵詞”。

    9月14日,文化部部長孫家正等3位官員圍繞《國家“十一五”時期文化發展規劃綱要》做了一系列解釋,最讓人眼睛一亮的,便是一個簡練而形象的説法:“文化低保”。

    這些年來,聽多了各地有關文化建設的輝煌項目、標誌性工程介紹,走過了不少寬敞氣派乃至豪華先進的劇院、展館、文化中心,常常因為文化建築的高大、文化設施的先進、文化消費與國際接軌而激動而興奮——畢竟,我們經過文化事業“塵滿面,鬢如霜”,備受冷落、舉步維艱的階段,那時候,文化的意義似乎就是拿來“搭臺”,好讓“經濟唱戲”。

    當整個社會終於討論起“世界文化遺産”、“文物保護”乃至“國學”、“漢服”等話題,當大劇院、圖書館、博物館等公共文化設施煥然一新,甚至成了城市地標的時候,它意味著這個國家和民族準備走出追求物質的發展階段,開始關心本民族文化精神的來龍去脈。

    然而,高端文化設施、標誌性建築、知識分子的國學研究固然重要,但對於一國、一地的文化建設,更重要的工作還在後面,那便是構建起為最廣大的普通百姓日常生活所需的“最低文化生活保障線”,逐步編織完善一個健全的公共文化服務網絡。這一最為基本的文化建設,必須由政府來完成。

    不久前,剛聽到一個故事。某市主管文化的領導去一處文化中心視察,看了新建的大樓、幾十台電腦和數字投影儀等設備後,滿心高興地問一個在圖書室讀書的下崗工人是不是喜歡這裡。回答讓人心酸:“喜歡圖書室,只有這裡不收費。”雖然,在公益性文化中心裏,各類項目收費已屬低廉,但對低收入者來説,依然是一筆值得掂量的開銷。文化消費原本便是為溫飽而掙扎的生活中,最容易被捨棄的那一部分。

    還有漸失傳統鄉土文化而尚無新精神寄託的廣大農業人口,以及遠離鄉土又無法融入城市文明的農民工們。雖然我們一直都有“科技下鄉”、“文化大篷車”、“流動圖書館”的努力,但針對這一群體,從基本文化權利保障的角度,鋪設一道“文化低保”線的努力,應該還是破天荒的第一次。它不光是對低收入者的一點精神補給,對於提高全體國民素質和“幸福指數”、重建民族文化精神所起的作用,恐怕更大。

    在傳統上,我們于文化藝術,素來有尊“陽春白雪”而輕“下裏巴人”的積習;眼下,還要加上重“門臉兒”、“標誌”而忽視“地基”、“日常”的急躁。鋪就“文化低保”線,意味著各級政府部門、文化界人士要放下身段、放低重心,不單以豪華高樓和“國際領先”為意,在動輒成百上千元的高檔文化消費和國內外獲獎的榮耀之外,更多地進社區、下鄉村,用創新方法和數字時代的種種便利手段,建設一個可持續運轉的公共文化服務系統。藉此讓有限的公共文化資源,發揮最大的社會效益——既不能蹈襲計劃經濟年代“文化館”一類的老路,也不能在市場化逐利的衝動下,給文化加上一道道高門檻,而應使更多百姓獲得享用文化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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