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旅行社的欺詐經營之風得不到有效遏制,有部分遊客消費欠理性的因素,但更重要的是,行業管理不當,缺乏有力的引導、規範與約束機制,縱容了一些旅行社喪失誠信經營原則,不是在提高服務標準、創新服務項目和服務模式上下功夫,而是在怎麼坑害遊客上動腦筋
上海到海南雙飛5日遊1880元,成都到九寨溝豪華大巴5日遊380元……“十一”黃金周臨近,很多旅行社紛紛拿出“超低價”法寶,讓有出行計劃的人們怦然心動。然而,9月27日《新華每日電訊》披露了其中內情,所謂超低價旅行團是以降低直觀價格的手段誤導消費者,背後隱藏著一條看不見的“食物鏈”,即“旅行社低價引客———導遊墊資帶團———半強制性自費項目和欺騙性購物———購物店超額利潤———導遊高額回扣”。這條“食物鏈”的兩端其實都是消費者自己,消費者成了“一條自己吃自己尾巴的蛇”。
報道中,一位旅行社老總説,旅行社是營利機構,不是慈善機構。此話一語中的,道出了旅行社是以營利為目的的。而一些旅行社之所以“情願”做可能賠本的買賣,推出看起來可能賠錢的“低團費”、“零團費”的旅遊項目,其實,不過是“堤內損失堤外補”。比如,導遊頻頻帶遊客到商品質量次、假貨多、價格高的商店購物,拿高額回扣,縮減旅遊景點,增加自費項目,住宿餐飲標準打折扣等,種種欺詐經營的手法令消費者防不勝防,叫苦不迭。事實上,一些旅行社憑藉這種欺詐手段搞惡性競爭,大家日子都不好過,最終導致整個行業的信譽下降。
問題是,一段時間以來,這種欺詐經營之風得不到有效遏制,甚至越來越多的旅行社裹挾其間,形成惡性循環。究其原因,有部分遊客消費欠理性的因素,但更重要的是,行業管理不當,缺乏有力的引導、規範與約束機制,縱容了一些旅行社喪失誠信經營原則,不是在提高服務標準、創新服務項目和服務模式上下功夫,而是在怎麼坑害遊客上動腦筋。
對此,有些地方已經著手整治,如不久前一些地方叫停了所謂“零團費”旅遊項目。9月27日本報也傳來一個利好消息,廣東出臺了首個豪華旅遊團服務標準,它是由廣東省旅遊協會聯合廣東省旅遊質量監督管理所共同公佈,這在國內尚屬首次。新標準對豪華團的餐飲、住宿標準以及參觀形式等做了詳細規定,如規定每天須配八菜一湯,“遙望”不能説成“參觀遊覽”等。這樣的服務標準無疑給消費者提供了一個明明白白消費的基礎,也有了事後維權的依據。
我們常説,市場經濟是法制經濟,市場交易應體現誠信、公平的原則。在經營者和消費者信息不對稱的情況下,讓消費者對存在巨大“消費陷阱”的服務模式承擔責任,是不公平的,也是違背市場經濟規則的。在消費者和經營者信息不對稱的情勢下,作為市場的監管部門,應該承擔起監督和引導職責,對一些經營者的欺詐經營行為,必須進行有效的規範和監督。
我們期盼更多的地方能拿出積極行動,制定相關的行業規則及法律規定,加強監管,將誤導和侵害消費者利益的欺詐經營者逐出市場,為廣大消費者打造一個公平的、權益有保障的出遊環境,同時推動旅遊行業健康、有序發展。(評論員 郭振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