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上市並不意味改革告竣
形成公司治理機制才是核心
派出董事需要專業化職業化
改革人力資源薪酬分配製度
進入21世紀,推動與深化國有銀行改革一直是中國金融改革的主旋律。幾年來,沿著政府注資、財務重組、設立股份公司、引進戰略投資者、建立公司治理框架、擇機上市這一改革路徑,交行、建行、中行、工行的股份制改造相繼完成,農行改革也蓄勢待發。與此同時,幾大銀行紛紛叩開了海內外資本市場的大門,交行、建行、中行的上市融資均取得了巨大成功。近期,工行的A+H股的發行又將這一進程推向了新的高潮。
應當説,銀行上市取得的巨大成功足以令廣大民眾歡欣鼓舞,也讓業界人士彈冠相慶。但在冷靜之餘,我們尚需看到,銀行上市只是為股改階段劃上了一個完滿的句號,但它並不意味著國有銀行改革已經取得成功。
當前,WTO過渡期行將結束,我國銀行業將面臨競爭更加激烈的市場環境。相比之下,國有銀行的某些“短板”還是令人不由為之捏了把汗。要使國有銀行與西方發達國家大銀行相比從“形似”達到“神似”,還有大量艱苦細緻的工作要做。
能否形成切實有效的公司治理機制是我國國有銀行改革的核心和歸宿。因此,國有銀行未來的改革發展中要緊緊扭住完善公司治理這一主線,切實轉換經營機制,強化內部控制、防範金融風險。
建立一個分工合理、責權明確、相互制衡的公司治理架構要確立董事會、監事會、經理層之間的明確分工,建立規範化的委託代理關係,這裡面關鍵要做到公司治理的國際慣例與中國特色的有效結合。考察發達國家的公司治理,獨立董事制度和監事制度分別起源於以美英為代表的外部治理模式和以德日為代表的內部治理模式,二者在同一公司中一般不並存。但在我國,出於更為有效地治理公司的良好初衷,同時引入了這兩種制度,此外“黨管幹部”也是公司治理中揮之不去的中國特色,因此黨委會制度也會在銀行治理中長期存在。這樣,很多學者和業內人士都普遍擔心,這種“多龍治水”的管理框架是否會導致實踐中的政出多門、相互扯皮,進而降低經營管理效率?
我想,這種擔心並不多餘。因此,核心問題在於銀行管理層必須分工合理、責權明確,建立一個相互監督制衡而不是互相推諉扯皮的公司治理架構,這或許是銀行改革能否最終取得成功的關鍵所在。
發揮中央匯金投資公司對國有銀行公司治理的促進作用匯金公司不僅作為央行外匯儲備管理的一個投資平臺,對創新外匯儲備管理模式具有重要意義,同時,它以公司化、市場化的方式推進銀行治理的完善,改變了以往政府直接管理企業而導致的“所有者缺位”的狀況,形成了實現國有資本出資人職能的新型模式。筆者認為,下一步要提高匯金公司派出董事的專業化、職業化程度,為此,應逐步將現有的由各相關政府機關選派董事的制度改革為通過市場化的公開招聘與考核來進行選拔,以增強其履職能力,加強上市銀行的公司治理。
加快分支機構改革,深化人力資源改革和薪酬分配製度改革需看到,本輪股改主要集中于總行層面,而分支機構相對變化較小。因此銀行上市之後,還需繼續將改革向縱深推進,實現總行分行上下聯動,形成切實有效的風險管理機制和內控機制,並確保新體制、新機制在全系統內全面、有效運行。同時,用人制度、收入分配製度不合理等問題在國有銀行內還普遍存在,對此要繼續深化人力資源改革和薪酬分配製度改革,並全面落實責任追究制度,嚴查違規失職案件,確保穩健經營。
最後,銀行上市後,要發揮資本市場對銀行治理的促進作用,加強信息披露工作,提高透明度,發揮公眾和社會輿論對銀行經營的監督作用,樹立國有控股的公眾銀行的良好形象。
“雄關漫道真如鐵,而今邁步從頭越”,我國國有銀行應以上市為契機開始一場新的長征,扎紮實實地做好完善公司治理的各項基礎性工作。與此同時,政府和社會各方也應為銀行發展創造良好和諧的外部環境,最終將國有銀行打造為“資本充足、內控嚴密、運營安全、服務與效益良好”的現代金融企業。(中央財經大學中國銀行業研究中心主任 郭田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