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南方紅壤區水土流失刻不容緩
南方湖北、湖南、安徽、江西、福建、浙江、廣東和海南等八省水土流失在20世紀80年代最為嚴重,流失面積約25萬平方公里,佔土地總面積的1/5。雖然經過治理目前已降到20萬平方公里,但水土流失並未得到根本扭轉,主要表現在:一是治理速度緩慢 ,按目前的治理進度,至少還需40年才能完成全面的初步治理;二是流失最嚴重、危害最大的20多萬個崩崗,至少還有90%以上亟待治理;三是很多已治理的地區的現狀令人擔憂,需進一步鞏固和提高治理成效;四是“邊治理,邊破壞”現象還相當普遍,每年因為開發建設引起的新水土流失相當於同年度治理面積的50%。
九三學社社員、南京土壤所水土保持專家李德成、梁音建議:必須高度重視和立即開展南方八省水土流失的進一步治理;國家應加大資金投入,目前能夠落實到位治理費用不足實際需要的1/3,制約了水保工程的規模、進度、質量和效益,也導致水保隊伍人心渙散,無法開展正常的工作;進一步完善《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和加大執法力度。
建立“科研項目經費跟蹤審查信息系統”
目前科研項目申報、評審、審批、執行和結題驗收過程中的腐敗現象層出不窮,截流、挪用、侵佔、亂支濫用、或變相私分國家科研經費的現象十分突出。
為此九三學社社員李偉波建議:建立由國家和地方的科研主管部門和審計部門共同使用的“科研項目跟蹤審查信息系統”,利用這個系統,可以對科研項目經費使用情況進行適時的動態監管,科研項目經費的每筆支出,不僅要反映在項目執行單位的賬面上,也要反映在跟蹤檢查的信息系統上,每筆支出的審批人、使用人、金額、用途、日期、發票、實物照片等資料要逐項反映出來。科研項目結題後,上級科研主管部門和審計部門要根據科研經費使用的動態監管結果,做好經費使用的審查和審計的結論,結論應該與項目執行單位財會部門出具的“經費使用報告”相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