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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永勳:搞“政績工程”有罪 誰敢勞民傷財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04月12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4月12日電  新華每日電訊4月12日刊登丁永勳撰寫的“每日一評”《搞“政績工程”有罪,誰敢勞民傷財》,全文如下:

    勞民傷財的“形象工程”“政績工程”,被剛剛召開的全國糾風會議列為重點糾風“對象”之一。讓全國大糾風的“東風”來壓壓此類歪風,是國人的共同期待。

    不過,此類歪風要糾得徹底,恐非一日之功,需要打持久戰,更需要各地各級政府真正落實科學發展觀。當然也不妨借鑒國外的一些經驗,因為,“政績工程”並非中國特有。

    近日一條國外的相關新聞也許對我們會有所啟發:丹麥一市長因大手筆花錢為市民“搞福利”,以至於掏空了財政,被法院以濫用職權罪判處2年監禁(新華社11日報道)。搞“政績工程”也會判刑,還真是稀罕。

    這位市長似乎有足夠的理由喊冤:大筆花錢,是為興建福利工程和健身場所、為退休老人提供免費休假、為學生送去免費電腦等,也算得上是為市民辦“實事”了,錢又沒進自家腰包,怎麼無功反有罪了?

    然而,從人家的規則看,這位市長獲牢獄之災卻是一點也不冤:未經市政委員會允許,花光了財政經費,無疑是“慷”公家之“慨”,博自己之“政績”,不是濫用職權是什麼?

    由此可見,在丹麥,地方政府的預算約束是硬約束,官員是不得亂花錢的。只要是未經市政委員會批准,花錢就是違法,而不管你用在何處、用於何事。有了這樣的預算硬約束,一來,官員即便有搞“政績工程”的“衝動”,想也白搭;二來,搞了“政績工程”,也面臨“秋後算賬”,警方臉挺“黑”,法院也無“情”,官員豈不忌憚?

    反觀我們的一些地方政府官員,好大喜功的“工程”一哄而上,甚至修建“專門利己”的豪華辦公樓。他們之所以“不怕辦不到,只怕想不到”,除了對科學發展觀陽奉陰違,也與預算約束太軟,同級人大監督無力、沒有為百姓守好“錢袋”有極大關係。杜絕“政績工程”,教育、學習、端正認識都很必要,但終歸離不開預算硬約束,離不開作為百姓“錢袋”守門人的“黑臉”。

    所幸現在全國上下對此已經有了清醒的認識,在今年全國兩會和地方兩會上,許多代表委員都提出了嚴格預算審查、審計和責任追究的問題。溫家寶總理在對全國糾風工作會議的批示中也指出:“糾正不正之風,關鍵在建立制度。”

    預算硬約束,無疑是剎“政績工程”歪風必不可少的制度。而丹麥市長搞“政績工程”被判刑的新聞,無疑也為我們通過“建立制度”糾風提供了借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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