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産業部副部長婁勤儉
就《信息産業“十一五”規劃》有關問題
答中國政府網問
近日,信息産業部、發展改革委共同發佈了《信息産業“十一五”規劃》(以下簡稱《規劃》)。為便於公眾更好地理解《規劃》的有關內容和精神,信息産業部副部長婁勤儉接受了中國政府網的採訪。
問:與歷次規劃相比,《規劃》有哪些新特點和創新之處?
答:《規劃》最突出的特點是將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的思想貫穿始終,體現了鮮明的時代特徵和行業發展的客觀要求。《規劃》實現了指導性和可操作性的有機結合,既有從全局、戰略的高度對全行業發展進行宏觀指導的內容,又有具體、可操作的發展重點、重大工程等內容;在內容選擇上,兼顧了行業發展的共性和個性,既有對行業發展的總體要求,又立足信息産業部職能分工,對電信業、電子信息産業、郵政業、無線電管理,以及推進國民經濟和社會信息化有專門的論述;《規劃》還明確了“‘十一五’時期是建設信息産業強國的戰略起步期”這一階段性特徵,在發展目標、發展重點、重大工程的設定上,體現了政府職能向“引導、規範、監管、服務”轉變的要求。
問:在新的發展階段,《規劃》對信息産業提出了怎樣的發展思路?
答:“十一五”是我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關鍵時期,作為國民經濟的重要支柱,信息産業將緊緊圍繞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和建設創新型國家的戰略目標,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著力自主創新,提升競爭能力,完善發展環境,推進戰略轉型,加快推動“三轉變一加強”。具體講就是:推動電信業向信息服務型轉變,電子信息産業向創新效益型轉變,郵政業向現代郵政業轉變,加強無線電集中統一管理,為深入推進國民經濟和社會信息化提供有力的支撐,為信息産業強國建設開好篇、布好局。
問:“十一五”期間,信息産業的主要目標和任務是什麼?
答:結合發展思路的要求,在綜合分析各方面因素的基礎上,《規劃》提出了由主要經濟指標、服務水平目標、創新能力目標、競爭能力目標、協調發展目標等五個方面構成的産業發展目標體系。其中,定量目標可以簡單概括為三個“10”,即:到2010年,我國信息産業總收入達到10萬億元,我國信息産業增加值佔GDP的比重為10%,全國電話用戶總數達到10億戶,此外,電子信息産品進出口額佔全國外貿進出口總額的比重繼續保持在35%左右;定性目標可以概括為三個突出:一是突出了信息産業的自主創新,二是突出了産業集群化發展;三是突出了産業的協調發展。如果這些目標都能實現,那麼信息産業在國民經濟中的戰略性、基礎性和先導性支柱産業的地位將更加突出。
《規劃》明確了未來五年的八項主要任務。電信業要加強技術和業務創新,加快建設和完善信息基礎設施,不斷提高綜合信息服務水平,推動全面轉型;電子信息産業要大力發展核心基礎産業,積極推進産業集聚式發展,重點培育新的産業群;同時,還要推動現代郵政業發展,加強無線電管理,大力提升信息化建設支撐能力。此外,還提出了12項重大工程,涉及信息産業要重點發展的各個領域,並將其作為實現八大任務的具體措施。
問:《規劃》提出了哪些政策措施?
答:《規劃》堅持以人為本、和諧發展的基本理念,從體制機制、自主創新、監管體系等七個方面提出了具體的政策措施。
體制機制方面,《規劃》從加快産業立法、完善産業政策、深化行業體制改革、加強行業監管機構等角度,提出了制度環境建設的具體措施。
提高自主創新能力方面,《規劃》提出要從提高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出發,通過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實施<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的若干配套政策》,制訂相關配套政策和措施,建立以企業為主體的自主創新體系,並提出了“支持消化吸收再創新,加強集成創新,鼓勵原始創新”的總體創新思路。
健全監管體系方面,行業主管部門要牢固樹立“以人為本、監管為民”的理念,加強和規範管理,健全法律法規,完善電信市場監管體系,把行業監管的重點放在企業與用戶、行業與國家的兩個界面,加強對服務質量、服務水平、網絡與信息安全的監管。
提高對外開放水平方面,《規劃》對提高利用外資水平,加快信息産業“走出去”提出了許多具體舉措。一方面,要進一步優化對外開放環境,大力吸引國外資金、技術和人才,引導外資投向核心基礎産業,投向研發和營銷環節,投向中西部、東北地區。另一方面,要充分發揮政府、仲介組織等多方面作用,提高對外開放的層次和水平。
信息産業是國家重要的戰略性産業,“十一五”時期信息産業的健康發展也需要國家在資金、普遍服務和人才方面提供有效保障。一是完善産業發展的財稅、金融環境;二是落實普遍服務,儘快建立以郵政和電信普遍服務基金為核心的普遍服務長效機制;三是在人才隊伍建設上突出對高層次人才、高技能人才和實用人才的引進、培養和使用,同時強調提高行業管理人員的素質和水平。
文件鏈結:《信息産業“十一五”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