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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06月21日   來源:新華社

徵求意見稿明確:出租車內禁止吸煙

    新華社北京6月21日電(田雨 丁冰)“營運出租車、公共電汽車、封閉式空調列車、飛機等交通工具以及吸煙區以外的候車(機、船)場所禁止吸煙。”

    這是國務院法制辦21日公佈的《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修訂草案)(徵求意見稿)》中予以明確規定的。

    這個向社會公開的徵求意見稿在總則中規定,“國家提倡在公共場所禁止吸煙”,禁止吸煙的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制定。根據徵求意見稿,公共場所設置的吸煙區(室)不得位於行人必經的通道上,吸煙區(室)室內空氣應當符合國家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公共場所設置的吸煙區(室)、衛生間及浴室應當具有獨立的排風系統。

    徵求意見稿規定,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在禁止吸煙的區域設置醒目禁止吸煙警語和標誌,禁止吸煙區不得放置吸煙器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設置自動售煙機。

    如果公共場所經營者在設置的吸煙室(區)、衛生間及浴室未按規定設置獨立排風系統,或者未按規定設置禁止吸煙警語和標誌或在禁止吸煙區放置吸煙器具,或者設置自動售煙機,徵求意見稿規定:“由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並處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