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和歐盟氣候變化聯合宣言》9月5日在北京發表,宣言全文如下:
一、我們強調對《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和《京都議定書》的目標和原則的承諾,並在此框架下同意建立氣候變化夥伴關係。該夥伴關係將加強氣候變化,包括清潔能源方面的合作與對話,促進可持續發展。夥伴關係將定期在適當高層,包括在中歐領導人會晤框架下,通過雙邊磋商機制開展後續活動。
二、我們將加強氣候變化政策對話,並就氣候變化談判重大問題交換意見。
三、我們將合作實現各自顯著改進經濟能源強度的目標。
四、我們將在低碳技術的開發、應用和轉讓方面加強務實合作,以提高能源效率,並促進低碳經濟。五、我們同意在如下重點領域開展技術合作:
(一)能源效率、節能、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
(二)清潔煤;
(三)甲烷回收和利用;
(四)碳捕獲和封存;
(五)氫能和燃料電池;
(六)發電和電力傳輸。
六、我們將採取有力措施鼓勵低碳技術的開發、應用和推廣,並共同確保這些技術成為負擔得起的能源選擇。我們將探索資金問題,包括私營部門、合資企業、公私伙伴關係的作用以及探索碳融資和出口信貸的潛在作用。我們將共同解決技術開發、應用和轉讓方面的障礙。七、到2020年,我們將爭取實現以下合作目標:
(一)通過碳捕獲和封存,在中國和歐盟開發和示範接近零排放的先進煤炭技術;
(二)顯著降低關鍵能源技術成本並促進其應用和推廣。
八、我們將加強現有合作,並歡迎以下新近倡議:
(一)旨在促進在中國合作開發清潔煤技術的中歐清潔煤行動計劃;
(二)中歐能源效率和可再生能源産業合作行動計劃。
九、我們將合作推動清潔發展機制的實施,交換清潔發展機制項目信息,並鼓勵雙方企業參與清潔發展機制項目合作。我們將就改進和進一步發展清潔發展機制進行對話。在排放貿易等以市場為基礎的其他政策工具的設計和實施以及對這些工具的成本效益進行評估方面,我們將促進信息和經驗交流。
十、我們將通過以下措施加強適應氣候變化影響方面的合作:
(一)研究和分析氣候變化的負面影響和脆弱性;
(二)研究和分析氣候變化的社會經濟影響和成本;
(三)在科學、技術和機構方面,加強預測氣候變化及其影響的能力;
(四)研究和開發適應氣候變化的技術和措施;
(五)提高在制定和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時考慮減少脆弱性和適應需求的意識。
十一、我們將加強在能力建設、機構建設方面的合作,包括提高公眾意識、開展人員交流和培訓等。
二00五年九月五日于北京
(記者 廖雷 李忠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