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3月15日14時30分,質檢總局副局長蒲長城接受中國政府網專訪,以“3·15質檢部門與消費者面對面”為題,與網友在線交流。
[網友 利益關係人]我聽説去年開展的産品質量和食品專項整治行動,可謂聲勢浩大,不知道具體成效如何?能否介紹一下專項抽查的情況?對專項抽查結果,質檢部門是如何處理的?
[蒲長城]從去年下半年到今年年初,按照國務院的統一部署,我們在全國範圍內開展了産品質量和食品安全的專項整治工作。這次整治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效,整治工作確定了八項任務,12個百分之百的工作目標,這些目標都完成了。
比如生産加工食品的企業百分之百取得生産許可證;比如説現在的小作坊要百分之百簽訂質量承諾書;所有重點産品、涉及安全健康類的産品生産企業要百分之百建立質量檔案;對進口發現的有毒有害産品,特別是食品要百分之百地進行銷毀或者做其他退回處理;包括出口産品要百分之百加貼檢驗檢疫標識;還有比如包括生豬屠宰、小餐飲、銷售網點都提出了一些必須完成的百分之百的工作指標。這些指標經過去年的整治和最後的檢查都基本上完成了。
但這個完成我覺得並不是説把所有的問題解決完了,這個完成用形象的話概括就是在專項整治初期提出來的“兩個鏈條”基本形成。所謂的“兩個鏈條”就是:工業品的設計、製造、銷售、服務,這個全過程監管的鏈條逐步形成;食品的種養殖、生産加工、銷售到餐飲服務這一監管鏈條也在逐步形成,這兩個鏈條逐步形成。同時“兩個體系”,一個是産品的追溯體系,把這一追溯體系進一步完善;還有一個是質量監管責任的追究體系,把過去已有的追究體系進一步完善;另外就是覆蓋全社會的産品質量和食品安全監督網絡全面啟動。應該説專項整治集中解決了一些突出的問題,同時就建立長效機制方面取得了明顯的成效,當然,質量問題、食品安全問題也還需要長期的努力。
[主持人]在追究工作方面主要是怎麼開展的呢?我想這位網友可能也很關心這方面的問題,怎麼體現責任的追究呢?您也可以舉一個例子來講解一下。
[蒲長城]責任追究是這樣的,我們現在建立的監管責任追究體系是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相關的行政管理部門負有一定的責任。比如説質檢部門要審查企業的生産許可申請,要對産品進行檢驗,對一些違法行為要進行處罰。其他相關部門也依據自己的權責有這樣的一些制度。這些制度是保證政府加大監管力度、完善管理措施、查處有問題産品的一個重要方面,世界各國都一樣。這些工作是不是做好了,是不是因為你的工作失誤而産生了新的問題了,如果有問題那就要追究,這就是行政責任追究。
比如哪一個産品出了問題了,我們要調查一下,如果是人為故意的有時候不好防止,但是如果因為監管出了疏漏,該管的沒管,該檢查的沒檢查,甚至檢查了以後有問題也沒處理,那就要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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