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頒布15週年。為促進社會公眾進一步了解和支持稅收工作,2007年4月27日下午2時30分,稅務總局副局長宋蘭接受中國政府網專訪,就完善稅收政策,加強稅收管理,優化納稅服務的主題與網民進行在線交流。
[網民]年所得12萬以上納稅人自行申報工作下一步會不會作出新的調整?
[宋蘭]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個人進行納稅申報,是2005年全國人大常委會修訂個人所得稅法,確定的法定義務,納稅人應該嚴格遵守。
今年是年所得12萬元以上個人自行納稅申報的第一年,在廣大納稅人的理解配合和各級稅務機關的共同努力下,全國按期自行納稅申報的個人近163萬人,與稅務機關已經建立的個人所得稅檔案掌握的數據比較接近,其中有些不在建檔之中的個人也主動進行了申報。
但是,還須看到,萬事開頭難。這次申報過程中,社會上出現了不少議論,一些人對納稅申報工作提出疑問,其中有些看法和建議不無道理。對這個問題,我們首先要看到,國家建立這樣的制度是完全必要的,意義是重大的。
國家“十一五”經濟社會發展規劃綱要,要求建立個人收入申報制度,這個制度包含的範圍比年所得12萬的申報制度範圍要廣得多,年收入12萬以下的人都要進行申報,這是一個社會進步的表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必須注重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加強對個人所得稅的調節,這是時代發展的必然要求。
從國際來看,個人申報制度是很普遍的,經濟發達國家以及發展中國家,個人所得稅管理都建立在個人自行申報的基礎上。最近《人民日報》以“國外個稅申報面面觀”為題,介紹了一些國外的經驗和做法,值得學習。如美國只有3億人口,但個人所得稅的申報人數就有一億多人,只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就要申報。我們國家也要借鑒這種國際的經驗,改進我們的管理。
我們國家目前的個人所得稅制度設計與自行申報的要求是有差距的。目前我國的個人所得稅是分類稅制模式,即對每一項所得根據來源渠道不同,規定的稅率不同、扣除不同、徵收方法不同,分別按次、按月、按年計算徵收,而申報又是一種綜合性的申報,這給納稅人帶來一些麻煩,也給稅務機關的管理帶來一定難度。
納稅申報制度的推行,也提出了加快個人所得稅制改革的要求。我們在這次自行納稅申報工作中積累了很多經驗,也發現一些不足。申報工作結束以後,各級稅務部門正在認真地總結經驗,查找不足,進一步改進工作,通過完善稅收制度,搞好納稅服務,加強稅法宣傳,做好今後的個人所得稅徵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