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7月4日14時30分,審計署社會保障審計司司長王中信接受中國政府網、新華網和審計署網站聯合訪談,就“發揮審計監督職能,做好抗震救災資金物資監管工作”與網友在線交流。
[網友 哪是盡頭]抗震救災款物審計的主要內容是什麼?覆蓋面有多大?除了款物使用的方向外,是否也對物資使用效率等相關工作進行審計?
[王中信]剛才已經介紹過審計的內容、單位,我就不重復了。關於管理的效率問題剛才我也講了一點,現在突出來講這個問題的話我認為我們這次的審計或者説我們現在審計的一種方向就是對資金和物資的效率、效益都是我們審計的重點,而且在一定意義上我們稱之為效益審計、績效審計,我們現在不單關注違紀違規的問題,更主要的是管理的效率、運行的效率問題,到底高效不高效,科學不科學,有效沒有效。
在這次審計中也是如此,包括我們建立的制度也是如此,建立了制度大家就有章可循了;管理漏洞完善了管理的機器運作起來就更流暢了,管理環節有梗阻我們排除後運作起來就更快了。這次救災款物資金撥付是非常及時的,基本上發生了問題馬上就可以解決,這就屬於高效率運作。
我們並不是單看違規了怎麼樣,也注意到整個款物的效率問題。我們更注意的是有沒有損失浪費的問題,使用的效率到底高不高,如果把損失浪費的問題解決了把該用的錢用到了實際的地方,這些物資能夠及時解決災區的實際需要,使其發揮最佳的效果,這在一定上比我們查幾個違規違紀問題更有價值。審計確實是要審計一些大案要案,但同時我們也要注重制度規範上的改進,使款物能夠真正及時發揮效益,這樣才能把錢花好、用好,用到刀刃上,用到最需要的地方去,這也是大家非常期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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