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遞市場管理辦法》(交通運輸部第4號令)于2008年7月12日公佈,並自公佈之日起施行。“辦法”是我國專門規範快遞市場的第一部行政立法性文件。“辦法”的施行,對促進我國快遞市場又好又快的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國務院郵政體制改革方案要求對快遞等郵政業務實行市場準入。改革開放以來,特別是近十年來,作為郵政業的重要組成部分,我國快遞服務迅猛發展。據國家郵政局與國家統計局統計,2007年,全國較大規模的快遞企業有兩千多家,從業人員24萬以上,年産值在400億元以上。目前還在以每年25%以上的速度增長。快遞市場發展的同時,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危害公共安全,損害用戶權益的現象,還比較嚴重。依法規範快遞市場秩序的任務十分緊迫。
2007年1月,郵政實行政企分開,新的國家郵政局重組完成,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履行對郵政業的管理職能。快遞作為郵政業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監管的重點。國家郵政局高度重視依法行政,重視快遞市場的制度建設。在充分調研反復論證的基礎上,起草了“辦法”草案。在起草過程中,多次徵求快遞企業、有關行業協會和有關部門的意見,並採納了其中建設性的意見。
“辦法”從三個方面對快遞服務和管理進行了規範。
一.規定了快遞服務的基本規範。主要有:一是,明確要求提供快遞服務要執行《快遞服務標準》。二是,明確要求快遞企業應當公佈並遵守其服務承諾、合理制定格式合同。三是,針對目前快遞服務中的投訴熱點問題,明確了快遞企業及從業人員禁止性的行為種類。
二.規定了快遞安全的基本規範。主要有:一是,收寄安全制度。“辦法”進一步明確了禁止寄遞的物品種類,要求企業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建立並嚴格執行收寄快件驗視制度。二是,應急保障制度。規定在發生服務阻斷或停止快遞經營時,企業應當及時妥善處理。在為網絡購物等經營商提供快遞服務時,應與委託方簽訂安全保障協議。郵政管理部門要制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並組織實施。三是,監督檢查制度。對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危害安全的行為,制定了必要的處罰措施。
三.規定了快遞市場管理的主要方式。主要有:一是,企業備案制度。規定從事快遞經營活動應當辦理備案手續,以加強市場監管的有效性。二是,統計報告制度。規定快遞企業應當按照國家統計法的有關規定,履行企業的信息披露義務。三是,服務質量公告制度。規定由郵政管理部門定期評估測試快遞服務水平,並向社會公告,充分發揮社會監督的作用。
快遞服務是一個新興的市場。加強快遞市場管理,規範快遞市場秩序,建立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快遞市場體系,事關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事關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健康發展。各級郵政管理部門,各類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要積極宣傳和貫徹執行“辦法”,認真解決好用戶關心的服務熱點問題,不斷提升快遞服務的質量和水平,努力滿足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