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16日15時,中央編辦副主任黃文平接受中國政府網專訪,就“落實國務院部門‘三定’規定,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與網友在線交流。
[網友 小兔子不乖]中央編辦是個什麼樣的機構,能否請黃主任先給網友介紹一下?因為對於絕大多數的網友來講,這個機構還是比較陌生的。網民對國務院部門“三定"規定還比較陌生,請問“三定”規定指的是什麼?
[黃文平]國務院部門“三定”規定主要是對國務院部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簡稱,是國務院的規範性文件,是各部門履行職能的重要依據。
“三定”規定主要包括六部分內容:一是職責調整,即明確部門取消、劃出移交、劃入和增加以及加強的職責。二是主要職責,即規定部門的主要職能和相應承擔的責任。三是內設機構(一般部門內的司局機構),即確定部門內設機構的設置和具體職責。四是人員編制,即核定部門的機關行政編制數、部門和內設機構的領導職數。五是其他事項,即明確與有關部門的職責分工、部門派出機構和直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事宜等。六是附則,即明確“三定”規定是由誰解釋和調整的事宜。簡單地説“三定”規定就是對國務院的部門是幹什麼事情的,有哪些內設機構,這些內設機構的職責是什麼,這個部門有多少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大致是這麼一個意思。
點擊進入訪談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