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5日9時30分,商務部反壟斷局局長尚明接受中國政府網專訪,就“推進反壟斷執法工作,維護市場公平競爭”與網友在線交流。
[網友 丁律師1]請問:《反壟斷法》對外貿領域中的壟斷行為做了怎樣的規定?政府將採取怎樣的措施防止外貿領域中的壟斷行為?
[尚明]外貿中的壟斷行為説起來就比較多了,包括剛才所説的壟斷協議問題,也包括外貿領域中有可能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問題,或者説外貿領域中的經營者集中問題。而實際上在《反壟斷法》中,網民關注的可能是另外一個問題,因為在《反壟斷法》上有一條規定,在第二章壟斷協議中第15條規定,為保障對外貿易和對外合作中的正當利益,如果經營者能夠證明所達成的協議屬於這種情形,可以不適用於壟斷協議,壟斷協議原則上是反對的,但是如果是為了保障對外貿易和對外經濟合作中的正當利益,這種情況下政府不去管,也就是鼓勵企業在對外貿易合作中中國的《反壟斷法》是不去管的。
但是這裡需要提醒網民注意的是,因為我們豁免了你在中國的行為,也就是幾個人坐在一起商量出口價格的時候,中國的對外貿易法對你並不進行干預,這種情況過去也存在,但是出口國家的《反壟斷法》給你豁免了,進口國家不會給你豁免。剛才講到有幾家中國維生素C企業在美國被控告實施壟斷協議,這個後果是很嚴重的,有可能面臨數額非常巨大的罰款,雖然中國的《反壟斷法》不會追究,但是美國的《反壟斷法》不會放過他,所以企業對這方面要加強認識,不要認為中國的《反壟斷法》對他豁免了,他就可以不顧及進口國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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