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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各位網友,大家好,歡迎您收看今天的中國政府網訪談。今天我們邀請到交通運輸部財務司副司長徐文興,就落實《收費公路權益轉讓辦法》、促進公路事業發展與大家在線交流。徐司長,您好。[12-18 15:00]
[交通運輸部財務司副司長 徐文興]主持人好,各位網友,大家好。[12-18 15:00]
[網友 天高地廣]《收費公路權益轉讓辦法》的主要內容是什麼?政策的重點有哪些?[12-18 15:00]
[徐文興]《辦法》共七章50條,主要是針對收費公路建成通車後,轉讓方將其合法取得的收費公路權益有償轉讓給受讓方的交易活動進行規範。第一章總則,主要內容包括《辦法》制定的目的、依據、收費公路權益轉讓的含義、轉讓原則和職責分工;第二章重點規範了轉讓條件;第三章明確了轉讓程序;第四章對轉讓收入的使用管理作了規定;第五章對轉讓後續管理及收回提出了要求;第六章明確了相關的法律責任;第七章附則,明確了《辦法》的施行時間等內容。[12-18 15:01]
[徐文興]政策的重點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第一,嚴格轉讓條件:對項目本身,需要符合《收費公路管理條例》第十八條規定的技術等級標準和規模,第二十二條規定的長度小于1000米的二車道獨立橋梁和隧道、二級公路以及收費時間已超過批准收費期限2/3的收費公路不允許轉讓。《辦法》第九條明確了四類禁止轉讓行為:一是將一個依法批准的收費公路項目分成若干段轉讓收費權;二是將收費公路權益項目與非收費公路權益項目捆綁轉讓;三是受讓方沒有全部承繼轉讓方原對政府和社會公眾承擔的責任、義務;四是將政府還貸公路權益無償劃轉給企業法人。[12-18 15:01]
[徐文興]第二,規範轉、受讓主體行為:轉讓方應當依法擁有符合轉讓條件的收費公路項目,且就轉讓事宜已徵得相關利害關係人的同意;受讓方應當是財務狀況良好,企業所有者權益不低於受讓項目實際造價的35%、商業信譽良好、在經濟活動中無重大違法違規行為以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等。[12-18 15:02]
[徐文興]第三,規範轉讓程序:依據《辦法》第三章有關規定,收費公路權益轉讓程序主要包括:一是轉讓項目立項申請;二是初步審查通過後,進行收費權價值評估;三是按照《收費公路管理條例》,通過公開招標投標的方式選擇受讓方;四是受讓方確定後,簽訂轉讓合同;五是按審批管理權限,報相關審批機關予以審批。[12-18 15:02]
[徐文興]第四,規範轉讓收入使用管理:《辦法》第三十二、三十三、三十四條明確規定,轉讓政府還貸公路權益的收入,除用於償還公路建設貸款和有償集資款外,應當全部用於公路建設。任何單位不得將轉讓政府還貸公路權益的收入用於公路建設以外的其他項目;轉讓有財政性資金投入的經營性公路權益取得的收入中與財政性資金投入份額相應的收入部分,除用於償還公路建設貸款外,主要用於公路建設;轉讓政府還貸公路權益和轉讓有財政性資金投入的經營性公路權益取得的收入中與財政性資金投入份額相應的收入部分,納入預算管理,資金撥付按照財政國庫管理制度有關規定執行。[12-18 15:03]
[主持人]剛才徐司長是從整體上給我們介紹了一下《辦法》的主要內容。12月5日,《成品油價稅費改革方案(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很多人認為,燃油稅費改革後,公路收費應當取消,而收費公路權益轉讓的基本前提就是收費公路的存在,因此《收費公路權益轉讓辦法》的實施可能會受到影響。請問:您如何看待這個問題?[12-18 15:03]
[徐文興]《成品油價稅費改革方案(徵求意見稿)》中涉及收費公路的內容就一句話,“逐步有序取消已審批的政府還貸二級公路收費”。而《收費公路管理條例》和《收費公路權益轉讓辦法》都明確規定,二級公路的收費權不得轉讓。因此,正在醞釀的成品油價稅費改革對《收費公路權益轉讓辦法》的實施不會産生實質性的影響。[12-18 15:04]
[主持人]據了解,國家已先後出臺《公路法》、《收費公路管理條例》、《公路經營權有償轉讓管理辦法》, 對收費公路權益的轉讓作了規定。請問,為什麼還要出臺《收費公路權益轉讓辦法》?制定《收費公路權益轉讓辦法》有什麼重要意義?[12-18 15:04]
[徐文興]收費公路權益轉讓行為最早是1994年在廣東省出現的,之後各地紛紛效倣。同年,國務院就加強國有企業産權交易管理問題發出明傳電報。根據明傳電報的精神和要求,結合當時各地公路收費權轉讓的實際情況,交通部1996年出臺了部門規章《公路經營權有償轉讓管理辦法》,也就是我們通常所説的9號令。 [12-18 15:05]
[徐文興]雖然在當時的情況和條件下,9號令對規範收費公路權益轉讓行為起到了積極的作用,但由於各地對公路收費權轉讓相關法律制度存在理解上的差異,在實際運作中也暴露出一些問題。比如有的地方違規或越權審批項目,部分轉讓項目技術等級標準不符合國家規定要求,審批轉讓期限過長,轉讓價格不合理,個別轉讓項目重收費輕養護等。[12-18 15:05]
[徐文興]因此,制定《辦法》,既是落實《公路法》、《收費公路管理條例》的要求,也是解決收費公路權益轉讓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適應當前經濟社會和公路建設發展新形勢的現實需要。《辦法》對於進一步規範收費公路權益轉讓行為,加強對轉讓行為的監管,維護轉讓方、受讓方以及公路使用者的合法權益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12-18 15:06]
[徐文興]制定《辦法》的意義主要體現在以下四個方面:一是有利於完善收費公路法規體系。新《辦法》作為《收費公路管理條例》的配套規章,為各級政府及其相關部門規範收費公路權益轉讓行為提供了更具操作性的規章依據,對於完善公路收費權轉讓的法規規章體系,推進公路行業依法行政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12-18 15:06]
[徐文興]二是有利於維護國家權益。公路屬於公益性基礎設施,歸國家所有,收費公路也不例外。新《辦法》中明確指出:轉讓收費公路權益的公路、公路附屬設施的所有權仍歸國家所有,受讓方擁有的僅是其轉讓期限內的公路收費權益。新《辦法》同時對公路收費權的評估、轉讓成交價的確定以及轉讓收入的使用管理等方面都進行了詳盡的規定,這有利於維護國家權益,防止國有資産流失。[12-18 15:06]
[徐文興]三是有利於保護公路使用者和投資人的合法權益。新《辦法》對受讓方應該具備的條件及選擇受讓方的方式、受讓後公路的維修養護、轉讓期滿後移交的要求等方面都作了較為嚴格的規定,以最大程度地保障廣大公路使用者的合法權益。同時,對於因社會公眾利益需要、政策變化等原因,國家需提前收回已轉讓的收費公路權益,新《辦法》也明確接管的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依法給予受讓方補償,以切實保護投資人的合法權益。[12-18 15:07]
[徐文興]四是有利於加強行業監管。收費公路權益轉讓政策的實施,對於促進我國公路交通事業的跨越式發展起到了積極作用,但轉讓活動中也確實存在著一些亟待解決的行業監管問題。新《辦法》在總結了10多年來的經驗和教訓的基礎上,就行業監管的內容、辦法、方式等進行了具體規定,包括對轉讓項目的審核、受讓方的選擇、招投標的監管以及收費經營管理和公路養護情況實施監督檢查等,內容全面而詳細,具有較強的指導性和操作性,有利於加強行業監管,強化行業自律。[12-18 15:07]
[主持人]我們今天討論這個問題其實是和大家的日常生活密切相關。網友“關公門前耍大刀”問:公路是公益性基礎設施,是公共産品,在我國經濟迅速發展,國家財力不斷增強的情況下,政府為什麼還要設立和發展收費公路?[12-18 15:07]
[徐文興]從目前我國公路交通的發展實際看,不論是路網規模、路網結構,還是服務功能,都還不能滿足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公路交通仍需要繼續加快發展。《收費公路管理條例》明確提出,公路發展應當堅持非收費公路為主,適當發展收費公路。這意味著在公路建設投資中,必須盡可能地提高國家財政投入所佔的比例,只有這樣才能逐步減少直至取消收費公路。 [12-18 15:08]
[徐文興]雖然中央和地方財政投入公路建設資金的力度在不斷加大,投入的絕對額也在不斷增加,但由於公路處於大建設、大發展時期,投資規模較大,財政資金投入佔公路建設總投資的比例卻在逐年下降。以2001年至2006年全國公路建設投資情況為例,國家財政投資所佔比例已從20.22%降到了11.09%,下降了近一半;而其他投融資方式籌集的資金比例卻在不斷上升。這個事實説明,國家財政收入用於公路建設的資金不僅無法滿足需要,而且缺口也越來越大。當然,我們也理解隨著國家財力的增強,方方面面需要各級財政給予支持的事項也在增多,在現階段,公路建設所需的資金還難以由各級財政完全承擔。 [12-18 15:08]
[徐文興]因此,在堅持和強調公路的公益性基礎設施屬性,呼籲各級政府增加財政性資金投入公路建設的同時,在一定條件下,我們也還需要鼓勵社會資本投入公路建設,這既是滿足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實現多元化融資的一種有效手段,也是彌補政府投資能力不足的有效途徑。 [12-18 15:08]
[徐文興]但社會資本的投入是特許經營,這是必須明確的。我們將站在服務於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大局,服務於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服務於人民群眾安全便捷出行的高度,審視收費公路的規範管理問題。既要確保投資者的合法權益,也要確保社會公眾的利益。[12-18 15:08]
[主持人]有觀點認為,經營性收費公路以贏利為目的,實施收費公路權益轉讓政策,有可能將政府還貸收費公路轉為經營性公路,改變公路的公益性和公共産品的特性,對公眾利益造成損害。請問:這個觀點是否正確?您如何看待這個問題?[12-18 15:09]
[徐文興]首先需要説明的是,公路屬於公益性基礎設施,歸國家所有,收費公路也不例外。前面已説過,收費公路權益轉讓只是在公路建設資金不足的情況下實施的一種融資手段。《辦法》第三十五條規定:受讓方依法擁有轉讓期限內的公路收費權益,轉讓收費公路權益的公路、公路附屬設施的所有權仍歸國家所有。因此,無論是政府還貸收費公路還是經營性公路,均為公益性基礎設施,都具有公益性公共産品的特性。[12-18 15:09]
[徐文興]政府還貸收費公路轉為經營性公路,不僅不能改變公路的公益屬性,而且也不能因此影響公路使用者的利益。因此,《辦法》對轉讓後的公路維修、養護、聯網收費、路政管理等方面都作了詳細的規定,目的就是要確保收費公路權益轉讓後的公路技術質量和公共服務水平。 [12-18 15:09]
[徐文興]其次,《辦法》的很多條款都體現了收費公路公共性和公益性的特性。比如規定國家嚴格控制收費公路權益轉讓,特別對政府還貸收費公路轉為經營性公路,要在綜合考慮轉讓的必要性、合理性、社會承受力等因素的基礎上嚴格限制;嚴格限定公路收費年限,杜絕通過轉讓隨意延長收費年限的行為;轉讓期限已滿的收費公路須保證相關設施良好並由國家無償收回;因社會公共利益需要等原因,國家可以提前收回收費公路,同時給予受讓方補償。[12-18 15:09]
[徐文興]由此可見,收費公路權益無論如何轉讓,最終都要由國家收回進行統一管理。[12-18 15:09]
[主持人]《收費公路權益轉讓辦法》中提到了"有財政性資金投入的經營性公路"和"使用國有資金投資的公路"的概念。請問:這兩者有什麼不同?[12-18 15:10]
[徐文興]有財政性資金投入的經營性公路是指投資來源中包含有各級政府的財政預算內資金、國家批准的各種專項建設基金、按國家有關規定收取的各種規費及其他預算外資金等財政性資金的經營性公路。使用國有資金投資的公路是指投資來源中包含有國有企業法人的投資或其他法人使用國有資金投資的公路。[12-18 15:11]
[網友 門外漢]轉讓收費公路權益主要包括哪些操作流程?[12-18 15:13]
[徐文興]依據《辦法》第三章有關規定,收費公路權益轉讓程序主要包括:一是轉讓方向審批機關提出轉讓項目立項申請;二是初步審查通過後,轉讓方按規定對需要進行收費權價值評估的,選擇符合條件的資産評估機構進行評估;三是轉讓方依法編制招標文件,按照《收費公路管理條例》,採用公開招標投標的方式,公平、公正、公開選擇受讓方;四是受讓方確定後,轉讓方和受讓方應當依法訂立收費公路權益轉讓合同;五是按審批管理權限,報相關審批機關予以審批,其中,轉讓國道(包括國道主幹線和國家高速公路網)收費權,應當經國務院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批准。轉讓國道以外的其他公路收費權,應當經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報省級人民政府批准。[12-18 15:13]
[徐文興]同時按照《辦法》規定,轉讓方也可以不經立項申請,直接提出轉讓申請,但按要求,立項申請需要提交的材料在轉讓申請中需一併提交。[12-18 15:15]
[網友 咱們的老百姓]《收費公路權益轉讓辦法》中提到,嚴格限制政府還貸公路轉讓為經營性公路。請問"嚴格限制"的具體內容和要求是什麼?[12-18 15:16]
[徐文興]國家允許依法轉讓收費公路權益的同時,要求對轉讓行為進行嚴格控制,嚴格限制的原則貫穿轉讓的全過程。首先,《辦法》第九條明確了四類禁止轉讓行為,一是將一個依法批准的收費公路項目分成若干段轉讓收費權;二是將收費公路權益項目與非收費公路權益項目捆綁轉讓;三是受讓方沒有全部承繼轉讓方原對政府和社會公眾承擔的責任、義務;四是將政府還貸公路權益無償劃轉給企業法人。 [12-18 15:16]
[徐文興]另外,對收費權的評估、轉讓成交價、受讓方應該具備的條件(包括財務狀況、商業信譽)等作了嚴格規定,並要求必須採用公開招投標的方式選擇受讓方。 [12-18 15:18]
[徐文興]特別值得一提的是,在總結了十多年來收費公路權益轉讓的經驗和教訓的基礎上,《辦法》就行業監管的內容、方式、方法等進行了具體規定,具有較強的指導性和操作性,有利於加強行業監管,強化行業自律。[12-18 15:18]
[主持人]怎麼理解《辦法》所規定的公路收費權受讓方應當具備的條件?"財務狀況良好"和"商業信譽良好"的標準是什麼?[12-18 15:18]
[徐文興]“財務狀況良好”比如可按受讓方近三年內連續盈利、經營性現金凈流量均為正值、上年末資産負債率在60%以下等原則考慮。[12-18 15:19]
[徐文興]“商業信譽良好”比如可按受讓方近三年內財務會計文件無虛假記載、合同履行方面無違約行為、銀行和稅務信用評價系統或企業信用系統中無不良記錄等原則考慮。[12-18 15:21]
[徐文興]企業所有者權益不低於受讓項目實際造價的35%。這裡需要注意三點:一是項目實際造價是指經審計後的工程竣工財務決算的造價;二是企業所有者權益是指受讓方經審計的上一年度會計報告期末企業所有者權益數額不低於受讓項目實際造價的35%;三是一個企業受讓多個項目公路收費權時,考核其所有者權益,應累加計算。[12-18 15:21]
[主持人]從目前社會上一些收費公路的現狀來看,公路經營公司存在"重收費、輕養護"的現象,在一定程度上損害了公路使用者(車主)的利益。網友“今天陽光明媚”問:收費公路權益轉讓後,在保持公路良好技術狀況和服務水平方面有什麼要求?如何落實?[12-18 15:22]
[徐文興]收費公路權益轉讓後,公路作為公共基礎設施的公益性屬性並未發生改變。為了確保收費公路權益轉讓後的公路能繼續保持良好的技術狀況,且服務水平不下降,《辦法》明確,公路路政管理的職責仍然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或者公路管理機構的派出機構、人員行使。公路經營企業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和規範要求,做好公路養護管理、綠化以及公路用地範圍內的水土保持工作,並對收費公路及沿線設施進行日常檢查、檢測、維護,定期提供公路技術狀況檢測報告,保證收費公路處於良好的技術狀態。同時,《辦法》第四十條規定收費公路權益轉讓後,省、自治區、直轄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對該收費公路的收費管理和養護情況實施監督檢查。[12-18 15:23]
[主持人]《收費公路權益轉讓辦法》中提到:收費公路權益轉讓期限未滿,因社會公共利益需要等原因國家可以提前收回轉讓的收費公路權益。請問:為什麼要做出這樣的決定?[12-18 15:26]
[徐文興]公路是公益性基礎設施,是公共産品,本該由政府出資建設和管理。由於政府用於公路建設資金的匱乏,所以通過貸款、轉讓收費公路權益、吸納社會資金等方式來籌集更多的資金建設公路。而在政府有了足夠的財力時,出於維護社會公共利益的需要,完全可以進行回購。[12-18 15:26]
[徐文興]以二級收費公路的"政策變化"為例。收費公路政策實施初期,由於二級公路造價相對較低,投資風險較小,人們對二級公路項目的效益預期相對較高,因此,大量的資金都投向了二級收費公路。隨著高速公路的快速發展,二級公路收費額在逐年下降,一些收費公路還出現了還貸困難的問題,目前收費公路存在的規模大、站點多等問題,也主要體現在二級收費公路上。因此,國家決定逐步撤並現有二級公路上的收費站點,並確定在東部地區不再建設二級收費公路。這也是《辦法》規定二級收費公路權益不允許轉讓的主要原因。對此項政策的調整變化,必然會涉及到此前已轉讓的二級公路收費權項目。對於這些項目,國家可依財力狀況,採取回購的方式處理。[12-18 15:28]
[主持人]據報道,近年來,公路收費權轉讓中存在隨意轉讓,越權審批,轉讓行為不規範等問題。網友“冰山居士”問:新出臺的《辦法》是否明確了公路收費權轉讓的審批部門?政府將採取哪些措施解決公路收費權轉讓中存在的問題?[12-18 15:29]
[徐文興]《辦法》第二十六條明確規定:轉讓國道包括國道主幹線和國家高速公路網項目收費權,應當經國務院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批准。轉讓國道以外的其它公路收費權,應當經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報省級人民政府批准。[12-18 15:29]
[徐文興]將公路收費權審批分為國道收費權和國道以外收費權兩個層次,是依據《公路法》第六十一條規定。《公路法》第六十一條規定,國道收費權的轉讓,必須經國務院交通主管部門批准;國道以外的其他公路收費權的轉讓,必須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並報國務院交通主管部門備案。[12-18 15:33]
[徐文興]以往在收費公路權益轉讓過程中的確存在一些不規範的行為,前面已經提到了。目前交通運輸部正在會同國家發改委和財政部,對已經轉讓的收費公路項目中存在的問題進行研究,並正在擬定清理整頓方案,待報請國務院批准後實施。清理整頓將會依政策區分不同時期、不同情況予以妥善處理。[12-18 15:33]
[主持人]《收費公路權益轉讓辦法》第五條規定:國務院發展改革部門和財政主管部門依據各自職責,負責收費公路權益轉讓的相關管理工作。請問,"相關管理工作"的具體內容是什麼?[12-18 15:33]
[徐文興]相關管理工作包括:轉讓尚未償清國際金融組織貸款或者外國政府貸款的收費公路權益的,需要原利用貸款審批部門出具審批意見;受讓方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投資管理的相關規定,在申請轉讓審批前將投資項目申請報告報有相應管理權限的投資主管部門核準;轉讓政府還貸公路權益和轉讓有財政性資金投入的經營性公路權益取得的收入中與財政性資金投入份額相應的收入部分,納入預算管理。轉讓方應當在取得上述轉讓收入的3個工作日內,按照規定的預算級次上繳財政。實行非稅收入收繳管理制度改革的,按照改革的相關規定執行。財政主管部門應當將轉讓收入納入當年財政收支預算,資金撥付按照財政國庫管理制度有關規定執行等。[12-18 15:34]
[主持人]交通運輸部將採取哪些措施確保《收費公路權益轉讓辦法》的貫徹落實?[12-18 15:36]
[徐文興]《辦法》是規範收費公路權益轉讓管理行為的重要的部門規章,涉及到收費公路權益轉讓的各個方面,對規範收費公路權益轉讓行為,維護轉讓方、受讓方以及使用者的合法權益,促進公路事業發展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12-18 15:37]
[徐文興]首先要認真學習好、深刻領會好《辦法》的內容。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切實提高對這個《辦法》重要性的認識,帶頭學習,準確理解,正確把握,並與學習《公路法》和《收費公路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相結合,加深對本《辦法》條文內容的理解,深刻領會其精神實質。[12-18 15:39]
[徐文興]其次要廣泛宣傳好《辦法》,努力為《辦法》的貫徹實施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充分發揮各種新聞媒體的作用,加大宣傳工作力度,廣泛深入地宣傳本《辦法》的重要意義、主要內容、具體規定和相關責任,提高公眾對收費公路權益轉讓辦法的認識。要通過廣泛深入地宣傳,做到既能使政府相關部門都能了解《辦法》的基本內容,明確各自應承擔的責任和義務,增強履行職責的自覺性;又能使廣大公路使用者、經營者了解辦法的相關規定,依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為《辦法》的順利貫徹實施奠定堅實的基礎。[12-18 15:39]
[徐文興]第三,要抓好《辦法》的貫徹執行,使《辦法》的相關規定切實落到實處。一是要認真清理與本辦法規定不相符的規章和規範性文件,並及時加以修訂;二是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可以依照本辦法的規定,會同發展改革部門和財政部門研究提出具體的實施意見,並採取措施抓好具體組織實施工作;三是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根據本地實際,研究制定收費公路權益轉讓的監管制度,進一步規範公路收費權轉讓行為,做到責任到位,管理到位,監督到位,對違反本《辦法》的行為要堅決予以糾正,並依法處理,以規範收費公路權益轉讓行為,推動公路交通事業又好又快的發展。[12-18 15:39]
[網友 科恩凱達]什麼樣的公路收費權可以轉讓?[12-18 15:39]
[徐文興]轉讓公路收費權的項目應當同時具備以下條件:第一、符合《收費公路管理條例》第十八條規定的技術等級和規模;第二、不屬於法律、法規和《辦法》禁止的範圍;第三、按照法定程序辦理了報批手續;綜合以上條件可以看出,高速公路連續里程30公里以上(含小于30公里的市區至本地機場的高速公路),一級公路連續里程50公里以上,已建成通車,且收費時間未超過批准收費期限2/3的項目,可按《辦法》規定的程序報經批准後轉讓。[12-18 15:40]
[主持人]收費權轉讓工作的行業監管主體是誰?如何保證監管的有效性?[12-18 15:41]
[徐文興]《辦法》規定國務院交通運輸主管部門主管全國收費公路權益的轉讓工作,國務院發展改革部門和財政主管部門依據各自職責負責相關工作。因此,行業監管的主體主要是指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部分內容涉及上述其他兩個部門。[12-18 15:42]
[徐文興]為了保證監管的有效性,我們將就加強收費公路權益轉讓管理工作提出具體要求。各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將重點監督檢查本地區範圍內的公路經營企業有關公路收費項目、收費依據、收費範圍、收費標準、收費年限等內容。對於監督檢查的結果將要求按照《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相關規定,主動予以公開,以接受社會監督。 [12-18 15:44]
[主持人]《辦法》中提到的轉讓立項申請與轉讓審批,兩者之間有什麼關係?[12-18 15:44]
[徐文興]對收費公路權益轉讓項目進行審批是一種法定的行政許可行為,根據公路行政等級的不同分別由交通運輸部和相關省級人民政府負責實施。轉讓立項申請則是轉讓方在辦理轉讓審批前自選的一項請求,不是法定的必經程序。[12-18 15:44]
[徐文興]轉讓公路收費權是一項政策性很強的工作,轉讓的條件要求嚴格,需要提供的相關材料也比較多,尤其是對擬轉讓的政府還貸公路、有財政性資金投入的經營性公路以及使用國有資本金投資的公路項目,還需要進行資産評估,採用公開招標方式選擇受讓方等。如果先由轉讓申請人提出立項申請,並由審批機關對申請轉讓的收費權是否符合轉讓條件進行初步審查,出具轉讓立項審查意見,申請人就可以及早地知道所申請轉讓的項目是否符合轉讓條件。對符合轉讓條件的項目可以繼續做好後續相關工作;對不符合轉讓條件的項目,可以及早終止後續相關工作,避免造成浪費。[12-18 15:46]
[主持人]在短短時間內,徐司長給我們解答了很多關於轉讓辦法的相關問題。[12-18 15:47]
[徐文興]謝謝各位網友,謝謝主持人。[12-18 15:47]
[主持人]由於時間關係,本次訪談到此結束,感謝網友參與。[12-18 15: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