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6日15時,林業局副局長張建龍接受中國政府網專訪,解讀《全國林地保護利用規劃綱要(2010-2020年)》,並回答網民提問。
[網友 愛林工作者]《綱要》提出要建立國家、省、縣三級林地保護利用規劃體系。請問如何確保建成這樣的體系?為什麼不是建立國家、省、市、縣四級林地保護利用規劃體系?
[張建龍]不建立四級規劃體系主要是林業調查規劃體系決定的,建國以來,我們有專門的調查規劃體系。這個體系包括,國家森林資源連續清查,專業人叫一類清查。主要是以省、自治區、直轄市為單位進行調查的。第二個是,地方森林資源規劃設計調查,我們也稱二類調查,是以縣和林業局等生産經營單位進行調查的,要求把林地落實到山頭地塊。過去一直沒有市級調查,現在也沒有必要做市一級的規劃。
林地保護利用規劃的編制工作主要是政府組織,我們已經開會,部署下去了。省級的保護利用規劃要在明年上半年完成。縣級規劃要在明年年底完成。最重要的就是這些規劃完成之後一定要數字化,建立林地檔案,建檔上圖,這些我們要在2012年年底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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