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4日15時,國家防總辦公室副主任、新聞發言人束慶鵬接受中國政府網專訪,就“當前全國防汛抗洪工作”進行現場解讀,並回答網民提問。
[網友 n2ew_game]水旱災害歷來是中華民族的心腹之患,為有效抗禦這樣嚴重的水旱災害,中國建立了怎樣的防汛抗旱體制、機制,出臺了哪些防汛抗旱法規政策?
[束慶鵬]自古以來,我國就非常重視防汛抗旱工作。新中國成立之初,即1950年就成立中央防汛指揮部,統一領導指揮全國防汛抗洪工作。幾經沿革,一直保留這一機構,現在叫國家防汛抗旱總指揮部,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抗旱條例》明確,主要職責是負責組織領導全國防汛抗旱工作,指揮部由國務院領導任總指揮,19個部委和部隊為成員。
為了加強大江大河的防汛抗旱工作,先後成立了七個流域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有防汛抗旱任務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都設立了防汛抗旱指揮機構,電力、通信、石油、鐵路、公路、航運、工礦等有防汛任務的部門和單位也設立了防汛機構,負責做好本行業和本單位的防汛工作。目前,中央、省、市、縣四級防汛抗旱組織指揮體系比較建全。可以説,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是我國成立最早、組織體系最完善的應急管理工作機構。
從機制方面,在國家層面上出臺了《國家防汛抗旱應急預案》,國家防總視汛情、旱情、災情發展和影響程度,及時啟動應急響應,加強部門聯合會商,科學調度防洪抗旱工程,及時組織人員轉移和搶險救災,迅速派出工作組或專家組趕赴現場指導開展防汛搶險和抗旱救災工作,以快捷有效的方法預防災害發生或遏制險情災情的發展蔓延。
我們還制定了《國家防總防汛抗旱應急響應工作規程》,進一步規範了國家防總、防總各成員單位、流域防總及省級防指之間的應急響應工作程序和應急響應行動,提高了應急處置工作效率和水平,確保搶險救災工作高效有序進行。地方各級防汛抗旱指揮部在上級防指和本級黨委、政府的領導下,根據本地的汛情、災情實施本地防汛抗旱應急預案,有序開展防汛抗洪工作。
目前,我國已初步建立了防汛抗旱法律法規和預案體系。國家先後頒布實施了《水法》、《防洪法》、《防汛條例》、《抗旱條例》、《蓄滯洪區運用補償暫行辦法》等法律法規,《洪水影響評價管理條例》和《蓄滯洪區管理條例》等行政法規的立法工作正在抓緊進行。各級地方人民政府也根據國家有關防汛抗旱的法律法規,制定了本地區的有關配套法規或實施細則。
根據《防洪法》、《防汛條例》、《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出臺了《國家防汛抗旱應急預案》,以及長江、黃河、淮河、海河等大江大河和重要支流防禦洪水方案或洪水調度方案,以及城市防洪、山洪災害防禦、蓄滯洪區運用、水庫防洪搶險、抗旱等專項應急預案編制大綱等,形成了我國防汛抗旱法律、法規和預案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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