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20日15時,商務部市場秩序司司長常曉村接受中國政府網專訪,就“打擊侵犯知識産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進行現場解讀並回答網民提問。
[網友 夏天有風吹過]請您具體介紹一下打擊侵權假冒長效機制當中完善法律法規的內容。
[常曉村]是的,打擊侵權和假冒必須堅持依法行政的原則,法律法規是我們打擊侵權和假冒的工作基礎。因此我們這次明確規定了要繼續推動完善法律法規和各項規章,主要包括以下幾方面:
一是要細化目前不太明確的法律表述。比如我們經常在法律法規裏説到“數額巨大”、“造成重大後果”、“情節特別嚴重”等等一些提法。但是我們問老百姓什麼叫做“情節特別嚴重”?不知道?什麼叫“造成嚴重後果”,那需要量化,也就是説要把定性的語言進行量化,也就是説對這些原則要進行司法解釋,也就是説法律沒有規定的司法部門要進行司法解釋。同時將已經成熟的司法解釋不斷地上升為法律和法規,這是第一個要推動法律修改的方面。
二是關於刑法方面增加威懾力的問題。我們要研究刑法的針對性,完善刑事法律制度,科學地描述一些犯罪的行為罪狀。到底是按照行為論罪還是按結果論罪,這有一個量刑標準的問題,為了加強這方面的威懾力需要對刑法進行適當的修改,增加它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三是我們的一些法律規章一般都有罰款的規定。但是罰款中很多規定是“罰款三萬元”,對於改革開放初期,三萬元是起作用的,而對於現在專門以從事侵權假冒為業的犯罪分子來講是缺乏威懾力的。所以我們建議能不能把這些固定的罰款數額修改成“按一定倍數進行罰款”。比如侵權一百萬,不是罰款三萬,應該罰到兩倍到三倍,一直到沒有能力繼續制假售假。
最後一個原則是研究它的損害賠償力度問題。也就是説我們通常對一些案件是採取填平的原則,就是遭受多大損失要罰多少,我們可不可以對罰款的懲罰原則進行研究呢?
總之,目的就是加大法律懲治力度,給犯罪分子以有效的打擊,這是我們下一步法律修改的主要想法,當然任務也是艱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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