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25日10時,郵政局副局長趙曉光接受中國政府網專訪,解讀修訂後的《快遞市場管理辦法》。
[網友 海鷗]網絡購物使快遞與普通老百姓的生活越來越密切了。近三年網購促銷的規模不斷擴大,社會上對於網購快遞服務的關注度也越來越高。修訂後的《辦法》在這方面特別是快遞旺季服務有沒有新規定?我們知道現在各種網友們自己創立的節日,什麼雙11、雙12,到那天的時候全部爆倉了。
[趙曉光]這是很多網友非常關心的問題,也是一個非常現實的問題。網絡發展非常快速,速度非常驚人。現在幾大快遞公司接近一半的業務量,甚至有些快遞公司還要高於一半的業務量來自網購。網購和人民生活密切相關,也刺激消費,拉動內需,是非常好的一個方式。但是網購確實需要快遞來支撐,貨物怎麼能從電商到消費者手裏,而且每個消費者的選擇都是個性化的,這是很值得注意和關心的問題,而且規模越來越擴大。對這個問題,近幾年來隨著網購的發展,國家越來越重視,特別是近兩年當中,通過一系列的工作和制度安排,為了保證快遞行業能夠為網購提供很好的支撐,也做了很多工作。
在《辦法》當中,對網購作了非常充分的規定,主要有四方面:一是《辦法》第十七條第二款規定:對於網絡購物、代收貨款以及與用戶有特殊約定的其他快件(郵件),企業應當與寄件人在合同中明確投遞驗收的權利義務,並提供符合約定的驗收服務,驗收無異議後,由收件人簽字確認。這就是為了保證快遞安全,讓消費者滿意。
二是《辦法》第二十三條規定: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妥善應對快遞業務高峰期,做好業務量監測,同時對服務網絡進行統籌調度,及時向社會發佈服務提示,認真處理用戶投訴。有網購經歷的人都知道雙11、年節、五一節等大型節日,電商都會採取打折促銷,這也是網購最集中、投入量最大的時候,我們把它叫做快遞業務高峰期。針對這個我們專門做了規定,在這個時候要做好監測,而且要統一調度。我下去調研了解到,從企業總部到分支機構,他們都有準備,有的快遞企業所有管理人員都下去,都到分揀場來分揀包裹,就是讓貨物儘快能夠到達消費者手裏面。
三是《辦法》第二十五條規定: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在從事快遞業務的同時,向用戶提供代收貨款服務的,應當建立有關安全管理制度,與寄件人的合同中應當對代收貨款服務的權利義務進行約定。提供代收貨款服務,涉及金融管理規定的,應當接受相關部門的監督管理。因為代收貨款涉及到金融業務。
四是《辦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接受網絡購物、電視購物和郵購等經營者委託提供快遞服務的,就是經營者和經營者之間,應當遵守郵政管理部門的規定,與委託方簽訂安全保障協議,並向頒發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的郵政管理部門備案。什麼目的?就是你必須保證運輸的安全,保證快件的安全,能夠平安到達消費者的手中。
通過這樣的規定,大家看出來國家郵政局對網購給予了充分重視,目的就是要保證快遞的安全,支撐好、服務好、促進好網購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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