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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兩部門要求高校招生必須嚴格遵守"八不準"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06月06日   來源:文匯報

    上海市科教黨委、市教委發出《關於做好2007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執法監察工作的通知》要求必須嚴格遵守“八不準”:不準在招生報名、考試、閱卷、登分、考生信息登錄、投檔錄取等工作中洩露秘密、循私舞弊;不準接受考生(家屬)的宴請、錢物及向考生及家長許願;不準任何直接或變相設置或接受與招生錄取挂鉤的亂收費;不準濫用職權要求學校違規推薦和錄取考生;不準在錄取場所隨意串崗,違反錄取場所秩序;不準在推薦和錄取保送生、非通用語種、體藝特長生、自主選拔生等特殊類型考生工作中弄虛作假;不準違反規定擅自超計劃招生以及以學歷招生名義招收非學歷班;不準委託任何個人或仲介機構參與招生工作。(記者李雪林 通訊員焦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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