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7月5日下午3時,教育部高校學生司副司長姜鋼、中紀委駐教育部監察局執法監察與糾風室主任來啟華和北京大學招辦主任劉明利接受中國政府網專訪,就“實施陽光工程,確保高校招生公平公正”與網民進行在線交流。
[網民feifei19]北京狀元林茜選擇了北大,不去香港大學了。二者必須現在擇其一嗎?不是可以先拿到兩個通知書,入學時再選擇嗎?
[姜鋼]香港高校在內地招生還是有所不同的,今年香港一共有12所大學在內地招生,這12所大學有兩種不同形式的招生辦法,一種香港大學等10所大學在內地統一招生考試本科第一批次錄取之前要完成它的錄取工作。另外還有兩所大學,就是香港中文大學和香港城市大學,這兩所學校是按照內地統一要求進行招生的。之所以要求他們在內地提前批次錄取之前完成錄取工作,主要是為了防止一個學生拿到兩份錄取通知書,造成錄取中的撞車現象,就是“一生多錄”現象的發生。
內地報考人數非常多,考生競爭壓力非常大,同時內地優質教育資源相對來講又是不足的,如果一個學生拿到兩份錄取通知書,如果他選擇香港學校,這樣就會造成他放棄了內地高校招生指標,由於我們錄取都已經結束了,使其他本來有機會上學的也喪失了機會。至於林茜,她的考分比較高,她選擇香港大學還是選擇內地大學,我想這是她自己的事情,我們應該尊重她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