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7月6日上午10時,教育部財務司巡視員兼資助中心主任崔邦焱接受中國政府網專訪,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有關情況與網民進行在線交流。
[網友]高校如何認定一個學生是否家庭經濟困難?
[崔邦焱]這位網友提出的問題很重要,也是我們制度設計中考慮的問題。在配套文件中,其中有一個就是教育部和財政部下發了關於高等學校和高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的指導意見。在這個指導意見中,對各個地方高等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提出了一些原則性的指導意見。為什麼不做統一規定呢?因為全國經濟發展情況不一樣,認定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標準不能完全一刀切。比如在上海的消費和西部寧夏或者甘肅的消費肯定不一樣,我們從國家層面上有一個總的指導性意見,要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在總的指導意見中制定本地區認定的實施辦法和實施細則。高等學校根據國家的指導性意見和各省市制定的實施辦法再進行評定。學生在家鄉取得一份家庭經濟困難的調查表,請當地鄉鎮和街道民政部門加蓋公章予以證明,然後學校認定。
認定肯定要有一個標準,比如北京市多少家庭收入屬於家庭經濟困難,現在一般是參照當地民政部門規定的最低生活保障線來制定學生的家庭經濟困難的認定標準。現在辦法已經有了,請這位網民朋友放心,我們一定會把這些工作做好。主要目的是把黨和政府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關心、資助的經費真正用於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身上。
[主持人]各地認定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政策已經出臺了嗎?
[崔邦焱]我們的文件剛發不久,據了解,有的省市現在已經制定出來了,多數省市正在制定中。但請網友朋友們放心,也請廣大學生放心,在9月1日開學之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包括高校的實施細則和辦法都會制定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