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7月6日上午10時,教育部財務司巡視員兼資助中心主任崔邦焱接受中國政府網專訪,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有關情況與網民進行在線交流。
[主持人]網友問,現在很多高校都實行“先交學費、後發通知書”的做法,而國家的助學貸款、獎學金都是資助在校學生的。教育部門對於這些高校的做法持什麼樣的態度?
[崔邦焱]如果有的學校是先交學費、再發通知書,這種做法是錯誤的,是不允許的,這是違反有關規定的。錄取通知書是認定你這個學生經過一定的考試,經過一定的選拔,你具備了進入某一所高等學校學習的資格,還沒有涉及到交費,交費是你到學校註冊報到,開始每個學期的學習,才應該按規定交納學費。這位學生可以反映,學校的這種做法不對。第二,現在到了學校以後,特別困難的學生,學校都有“綠色通道”,家庭確實一分錢拿不出來,有的甚至生活費都沒有,每個高校在新生報到期間都開闢“綠色通道”,你能提供證明,證明你家庭確實困難,可以先通過“綠色通道”進去,入學以後再對你進行資助。新生一入學以後,馬上啟動國家助學金,儘快把國家助學金按照規定發放到困難學生。國家獎學金和國家勵志獎學金一般是從二年級開始,是獎優的。學校會把國家助學金在最短的時間內發到困難學生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