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7月11日下午3時,商務部部長助理陳健接受中國政府網專訪,就“實施‘走出去’戰略”與網民進行在線交流。
[光明日報李軍]中國對外承包工程企業將在什麼時期全部由企業法向公司法進行改革?
[陳健]我不是能夠很清晰地把握你的問題的實質。根據我的理解,你認為對外承包工程經營權不應該單獨設立的問題,如果是這個問題,我想講一個簡單的道理。現在對外承包工程的能力要求是三個能力要求:第一,技術能力的要求。要具有相應的資質,也就是建設部頒發的施工資質。第二,要求有經濟能力。能夠運用它的資金和融通資金,以保證工程的完成。第三,有國際經營管理的能力。在境外條件下管理自己的能力。目前來看,如果這些企業不具備這樣條件將會給企業帶來問題。當然,如果企業不“走出去”也不可能積累這個經驗,所以就需要進行一定的培訓和考核,使它初步具備這三方面的能力,不至於使走出去的成本過於大。我想等到一定時候,這個完全可以取消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