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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實習管理辦法明確學生實習"五不得"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07月12日   來源: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2007年7月12日下午3時,教育部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司副司長王繼平接受中國政府網專訪,就“中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與網民進行在線交流。

    [網友 越辨越明]學生出去實習,安全問題就不能忽視。我想請問司長,怎麼能保障實習學生的合法權益和實習安全?網友 株洲小哥:我看見新聞裏説國家助學金只管兩年,一共3000元,第三年讓學生通過半工半讀實習來賺自己的生活費,但現在存在一些學校和企業串通把我們中專學生當成廉價勞動力,有些藝術學校的學生還被去陪酒去了,難道教育部就沒有措施管管學生實習這方面嗎?

    [王繼平]中等職業學校的學生在學校期間,按照教學計劃的要求,有一年時間參加頂崗實習是非常必要的。而且國家明確了政策,在頂崗實習期間,企業要給實習報酬,這都是一些很好的政策。但是,如果做不好,這件好事情就起不到好效果。上個月,教育部和財政部聯合製訂了《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實習管理辦法》,就實習管理問題作出了規定。在《辦法》當中規定了“五個不得”,我認為非常重要。

    第一,學校不得在實習過程中組織一年級的學生實習;

    第二,不得組織學生從事勞動強度過大的勞動和一些高危的實習,有隱患的勞動;

    第三,不得讓學生去酒吧、歌廳、夜總會、洗浴中心等一些營業性的娛樂場所實習;

    第四,每天實習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

    第五,不得由仲介機構去組織、管理實習。這是政府一個非常明確的表態,誰違背了,就應該嚴肅處理他,這樣才能維護好我們實習的秩序,保證學生頂崗實習獲得報酬,使這項制度健康地進行和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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