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7月26日15時,中國人民銀行反洗錢局局長唐旭接受中國政府網專訪,就反洗錢問題與網民進行在線交流。
[網友 南方夫子、天涯鄰居、天涯有芳草、阿黑哥6]我是一個生意人,請問開展反洗錢工作會不會侵犯我的個人隱私和商業秘密?《反洗錢法》對於保護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權益方面有哪些規定?
[唐旭]這也是大家很關心的,大家也有了這個意識了,也是很好的。在制定《反洗錢法》的時候進行了非常認真的討論,在反洗錢法和反洗錢規定中也做了具體的規定。可以説在開展反洗錢工作的過程中我們要有效、合理地保護客戶的信息和個人的隱私,反洗錢法裏面規定依法履行反洗錢職責及義務而依法獲得的客戶身份信息要予以保密,非依法律規定不得向任何組織和個人提供。
另外一個限制就是對於反洗錢獲得的信息規定是反洗錢管理部門、反洗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機構,在履行反洗錢職責獲得的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信息只能用於反洗錢調查,用在別的上面的話就不合法了;而且司法機關依照《反洗錢法》獲得的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信息只能用於反洗錢的資料和刑事訴訟。
第三這些資料要統一送到反洗錢監測中心,統一保管,保護商業秘密。所以在《反洗錢法》設計的時候把這個看得很重,盡可能地保護個人和商業企業的隱私和商業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