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8月2日15時,農業部農村經濟體制與經營管理司副司長袁惠民和工商總局個體私營經濟監管司副司長潘海民接受中國政府網專訪,就農民專業合作社相關政策規定與網民進行在線交流。
[網友 紅盾之星、經管站]農民加入農民專業合作社必須出資麼?最低出資額應該是多少?用什麼方式出資?
[潘海民]農民專業合作社作為一個法人應當有必要的法人財産,並以法人財産為基礎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專業合作社成立的初期,它的財産主要來源就是成員出資。《農民專業合作社法》在農民專業合作社成員應當承擔的義務當中也提出來成員要按照章程規定向合作社出資。因此,加入農民專業合作社應當有一定形式的出資。但是,從我們國家現階段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的實際情況考慮,《農民專業合作社法》沒有規定農民專業合作社成員出資總額的最低限額,也沒有規定成員出資的最低限額。
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出資方式在農民專業合作社登記管理條例中進行了規定,農民專業合作社成員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産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的並且可以轉讓的非貨幣財産出資,成員用非貨幣財産出資的由全體成員評估作價,但是成員不得以勞務、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譽、特許經營權,或者是已經設定擔保的財産作價出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