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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用簽約形式確定各級政府推進文化共享工程的責任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09月18日   來源: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2007年9月18日14時30分文化部副部長周和平、山東省文化廳廳長杜昌文和安徽省太湖縣圖書館館長曾玉琴接受中國政府網專訪就“全國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有關問題與網民在線交流。

   [網友 不懂就問]9月17日,文化部舉辦了文化共享工程簽約會,在簽約會上簽訂的《2007-2010年全國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責任書》,對各地政府的相關責任進行了哪些約定?對於推進文化共享工程,可以發揮怎樣的作用?

   [周和平]剛才咱們也談到了一個總體的目標,為了實現這個目標,需要各級政府加大力度推進,所以我們就採用簽約的形式確定各級政府的責任。作為文化部,我首先説一下我們自己的責任,一是組織協調各地政府開展文化共享工程的網絡建設;二就是負責落實錢,特別是落實中央支持中西部建設共享工程的專項資金;三是制定技術標準,網絡建設、資源建設等標準;四是會同財政、審計、監察部門對中央投入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五是督促驗收各地的建設情況,並對共享工程建設比較好的地方進行總結表彰。 

    對地方政府也提出了相應責任的要求,一是在2010年以前按照中央要求保質保量地完成縣、鄉、村三級基礎網絡建設,實現基層全覆蓋;二是負責落實本地區承擔的資金,因為我們是分級管理,除了中央拿25個億,地方也有配套資金,這由地方政府負責落實;三是根據規劃建設基層服務點,達到建設的標準;四是搞好服務,使這些已經建成的點能夠很好地為群眾服務;五是加強對工程的管理、資金的管理、服務網絡的管理等等。簽訂這麼一個文本,責任明確了就比較好去評判、督促、驗收,能夠確保這個工程按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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