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0月9日15時,勞動保障部副部長張小建接受中國政府網專訪,介紹《就業促進法》及實施準備工作的有關情況。
[網友 jane11]各國法律對政府在就業促進中的責任都有規定,就業促進法對各級政府規定了哪些責任?勞動保障部門作為就業工作的主管部門在該法的實施過程中應當承擔哪些責任?如何履行好這些責任?
[張小建]我想《就業促進法》涉及到和就業有關的方方面面,比如政府、用人單位、勞動者個人以及社會組織等方方面面。但實際上最主要的是要明確政府在解決一個國家、一個社會的就業裏承擔什麼責任,這個責任在《就業促進法》裏的總則和相關章節裏也明確了六個方面:
一,明確政府要把就業工作放在經濟社會發展的突出位置,在制定經濟社會發展規劃的時候必須把就業放在一個非常重要的位置。比如我們説一個城市的建設很重要、經濟發展、GDP發展很重要,但是這個城市的就業問題解決得怎麼樣,老百姓的就業率高不高,失業率能不能控制住,應該把這個作為我們經濟社會發展的一個最重要的指標。有的專家甚至講《就業促進法》實際上就是把就業放在各級政府解決民生最優先的位置,我認為這個評論是正確的。
二,我們的政府要通過制定和實施一系列積極的就業政策來促進就業。政府的作為主要是通過政策來引導社會各方面,來規範社會各方面,來鼓勵和支持勞動者更多的就業。在這方面政府能不能拿出一整套積極的就業政策,並且很好地實施、落實,讓它取得效果,這是政府的第二個重要職責。
三,《就業促進法》規定政府要為勞動者提供公平就業的環境。這個公平就業的環境首先就要對人力資源市場進行相應的規範。就業是一個市場行為,但是政府對市場的管理和規範是必要的,這樣才能真正保證就業的公平,反對就業歧視。
四,要為勞動者提供很好的就業服務,特別是強調公共就業服務。公共就業服務就是指免費為勞動者提供高效率、高質量的就業服務。
五,所有的就業最終要取決於勞動者自身的素質、本領如何,政府不可能包攬每一個老百姓的就業,但是政府應該為老百姓提高自身的職業素質、職業技能、就業能力、創業能力提供條件。所以搞好職業教育和培訓這是政府的一個重要職責。使勞動者能夠提高他的就業能力,從而能夠為實現就業提供條件。
六,我們在市場就業中總是有一批困難的群體,他們在市場競爭中和一般的高素質的勞動者可能競爭不了,因為各種原因,包括家庭困難、身體素質以及本身年齡比較大等各方面原因造成他成為一個困難群體。那麼市場就業解決不了的問題,政府要承擔最後的責任,就是要給這些確實困難的就業群體人員提供就業援助,解決他們的就業問題,通過提供就業援助的服務,通過開發公益性的崗位,比如現在社區裏的保安、保潔、保綠這樣一些崗位,不需要技能特別高,但是一般的勞動者或者技能不高的勞動者又可以直接進入,開發這些崗位安排這些困難群體就業。特別是在這次《就業促進法》中提出保證每一個家庭至少有一個人就業,這實際上為我們國家各級政府提出了非常高的要求,你要保證你這個城市或者地區的每一個家庭至少有一個人就業,這樣我們的社會才能處在一個和諧的環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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