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1月29日14時30分,人事部副部長楊士秋接受中國政府網和人事部網站聯合專訪,就“堅持依法考錄,提高公務員隊伍素質”與網民在線交流。
[網友 我要考公務員]公務員錄用規定剛剛頒布,對於公務員錄用方面有沒有什麼新的規定?
[楊士秋]大家知道,不久前剛剛下發公佈了公務員錄用規定。概括地講,新的規定主要強調了以下三個方面。
第一,更加注重考生權益的維護。在規定當中明確要求,公務員主管部門和招錄機關都不得設置與職位要求無關的報考資格條件。同時,還要積極採取措施,便利公民的報考。在維護考生權益的同時,強調報考人員提交的報名申請材料要真實、準確,努力營造誠信報考的氛圍。
第二,進一步強化了監督措施,明確招考公告發佈的內容,報考回避的情形,公示錄用人員的姓名、准考證號、所在單位或者學校等等,廣泛接受社會的監督。
第三,進一步嚴肅錄用紀律,細化了招錄機關錄用人員違紀情形和處理辦法,加大對違紀考生的處理力度,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5年內不得再報考公務員,比這再嚴重的,構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這幾方面的規定都強調了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對實現社會公平正義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這個規定出臺,大家都很關注,這對於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精神,不斷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造就高素質的公務員隊伍,形成科學的選拔任用機制,優化公務員隊伍結構等等,也包括提高選人用人的公信度,都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和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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