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3-03-15 11:12 來源: 中國政府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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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院長
(2013年3月15日十二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第五次全體會議選舉産生)
院長 周強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是國家的審判機關。
中華人民共和國設立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和軍事法院等專門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院長每屆任期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期相同,連續任職不得超過兩屆。
人民法院的組織由法律規定。
人民法院審理案件,除法律規定的特別情況外,一律公開進行。被告人有權獲得辯護。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定獨立行使審判權,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
(摘自《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2013年3月15日十二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第五次全體會議選舉産生)
檢察長 曹建明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檢察院是國家的法律監督機關。
中華人民共和國設立最高人民檢察院、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和軍事檢察院等專門人民檢察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每屆任期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期相同,連續任職不得超過兩屆。
人民檢察院的組織由法律規定。
人民檢察院依照法律規定獨立行使檢察權,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
最高人民檢察院是最高檢察機關。
(摘自《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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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曹曉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