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院長

【簡介】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是國家的審判機關。

中華人民共和國設立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和軍事法院等專門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院長每屆任期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期相同,連續任職不得超過兩屆。

人民法院的組織由法律規定。

人民法院審理案件,除法律規定的特別情況外,一律公開進行。被告人有權獲得辯護。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定獨立行使審判權,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

最高人民法院是最高審判機關。

(摘自《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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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簡介】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檢察院是國家的法律監督機關。

中華人民共和國設立最高人民檢察院、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和軍事檢察院等專門人民檢察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每屆任期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期相同,連續任職不得超過兩屆。

人民檢察院的組織由法律規定。

人民檢察院依照法律規定獨立行使檢察權,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

最高人民檢察院是最高檢察機關。

(摘自《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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