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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克強:創新體制機制更大釋放
科技人員創新創造活力

2018-04-20 16:33 來源: 中國政府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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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要積極引導,大力推動,努力在全社會培育養成一種尊重科學、鼓勵創新的時代氛圍。”李克強總理在4月18日的國務院常務會議上強調。

當天會議決定對職務科技成果轉化獲得的現金獎勵實行個人所得稅優惠,使創新成果更好服務發展和民生。李克強表示,加大對科技成果轉化的政策激勵,有利於更大激發創新活力,提升經濟競爭力,促進民生改善。

總理説:“我們推動科技創新,不僅需要加大財政投入,更重要的是創新體制機制,更大釋放科技人員創新創造活力。”

李克強總理始終強調通過創新體制機制,逐步改善提高科技人員待遇,更大激發科技人員的創新積極性。2016年4月,他在北京大學召開高等教育改革創新座談會時説,基礎數學科研經費中“人頭費”比例還不到30%,其餘經費只能用來購買設備,但大家都知道,基礎數學關鍵中的關鍵要靠數學家個人的大腦。“必須要創新體制機制,逐步提高科研人員費用比例。只有把科技中‘人’的力量充分釋放出來,才能更大激勵創新,發揮四兩撥千斤的作用。”總理説。

在同年舉行的全國科技創新大會、兩院院士大會、中國科協九大第二次全體會議上,李克強強調,要改革薪酬分配製度,讓科技人員憑藉自己的聰明才智和創新成果,“合理合法地富起來”。

“尊重勞動、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尊重創造不能停留在口頭上、文件中。”他説,“要‘面子’和‘裏子’一起做,真正讓有貢獻的科技人員‘名利雙收’!”

4月18日,李克強主持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在落實好科技人員股權獎勵遞延納稅優惠政策的同時,對因職務科技成果轉化獲得的現金獎勵給予稅收優惠。對依法批准設立的非營利性科研機構、高校等單位的科技人員,通過科研與技術開發所創造的專利技術、計算機軟體著作權、生物醫藥新品種等職務創新成果,採取轉讓、許可方式進行成果轉化的,在相關單位取得轉化收入後三年內發放的現金獎勵,減半計入科技人員當月個人工資薪金所得計徵個人所得稅。

李克強強調,要通過減輕稅收負擔,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提速。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宋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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