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資委發佈《中央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操作指引》

2019-11-08 20:17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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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11月8日電(記者 王希)為穩妥有序推進混合所有制改革,國務院國資委結合央企混改實踐,8日發佈了《中央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操作指引》。

指引明確,中央企業所屬各級子企業通過産權轉讓、增資擴股、首發上市(IPO)、上市公司資産重組等方式,引入非公有資本、集體資本實施混合所有制改革,相關工作參考此次發佈的操作指引。

根據指引,央企所屬各級子企業實施混改,一般應履行以下基本操作流程:可行性研究、制定混合所有制改革方案、履行決策審批程序、開展審計評估、引進非公有資本投資者、推進企業運營機制改革。以新設企業、對外投資並購、投資入股等方式實施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履行中央企業投資管理有關程序。

在“混資本”相關環節,指引明確了資産審計評估、通過産權市場實施混改和通過股票市場實施混改等方面工作的操作要點,並重點對混合所有制企業公司治理和管控方式、三項制度改革、激勵約束機制等“改機制”相關環節的操作做出了安排。

國資委研究中心日前發佈的報告顯示,近年來我國央企混改有序推進,2013年至2017年民營資本以各種形式參與央企混改,投資金額超過1.1萬億元,中央企業對外參股的企業超過5000家。目前,央企集團及各層級子企業混合所有制企業戶數佔比已超過70%。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雷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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