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國務院部署清理拖欠民營和中小企業賬款新舉措

2020-01-09 09:53 來源: 新華社
字號:默認 超大 | 打印 |

新華社北京1月9日電(記者 班娟娟)《經濟參考報》1月9日刊發題為《國務院部署清理拖欠民營和中小企業賬款新舉措》的報道。文章稱,國務院總理李克強1月8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部署進一步做好清理政府部門和國有企業拖欠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賬款工作,要求堅決有力一抓到底;部署春節期間市場保供穩價和基本民生保障工作。

會議指出,一年來,各地各部門紮實推進清欠工作。全國共梳理出政府部門和大型國有企業拖欠民營企業、中小企業逾期欠款8900多億元,截至2019年底約75%已得到清償,超過原定當年清償一半以上的目標。必須進一步壓實責任,一抓到底,確保2020年底前無分歧欠款應清盡清,存在分歧的也要通過調解、協商、司法等途徑加快解決,決不允許增加新的拖欠。

會議確定,一是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對剩餘的無分歧欠款分類、逐項制定清償計劃,新發現的瞞報、漏報等欠款納入臺賬一併辦理,對欠款額度較大的拖欠主體要掛牌督辦。省級政府對本地區清欠工作負總責,對無法完成清欠任務的市縣要統籌制定解決方案。大型國有企業要對下轄企業統籌採取措施,確保完成清欠任務。二是落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建立清欠與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協調聯動機制。以政府投資項目拖欠農民工工資為重點,清欠資金優先清償拖欠的農民工工資。今後各類項目建設都要留足用於支付農民工工資的資金並按合同及時發放,尤其是各級政府和國有企事業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農民工工資。三是強化約束懲戒。對零清償、進度慢的要通報和處罰。對瞞報漏報、惡意拖欠等要加大查處問責力度,情節惡劣的要公開曝光。對未完成清欠的地方,要對省級政府相關部門、市縣政府及其相關部門,在壓減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經費、降低公務出行標準、嚴控津補貼等方面採取限制措施。四是督促國有企業強化及時還款約束,防止霸王條款、打白條等行為,將應付賬款控制和清欠納入內部考核。未經被拖欠單位同意,不得以商業匯票等非貨幣資金形式支付拖欠賬款,變相延長拖欠時間。五是出臺實施及時支付中小企業款項相關法規。在工程建設領域全面推行過程結算,加大保函替代施工單位保證金推廣力度。對政府投資項目,沒有明確資金來源的一律不得審批,查處無預算上項目、未批先建、由施工單位墊資建設等違規行為。

中國企業聯合會研究員劉興國認為,要加快形成防止拖欠問題發生的長效機制,對拖欠形成高壓態勢,大幅度增加拖欠行為成本,從根本上遏制拖欠動機,避免形成新的拖欠。同時,完善拖欠問題的查處機制。更為重要的是,要建立一個民營企業能夠依法解決拖欠問題的機制,將行政解決拖欠轉向以制度防範拖欠,並依法解決拖欠。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李潤發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