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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産管理條例(草案)》出爐:提高資産使用效率,實施預算和績效管理

2020-12-31 22:32 來源: 每日經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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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總理李克強12月30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通過《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産管理條例(草案)》,加強和完善國有資産監管。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會議通過《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産管理條例(草案)》,將保障行政單位履行職能和所屬事業單位提供基本公共服務的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産納入法治軌道加強管理監督。草案要求配置資産優先通過調劑方式,提高資産使用效率,實施預算和績效管理,並明確違法行為法律責任。

我國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産總額超30萬億

為貫徹黨中央部署,依據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加強國有資産管理情況監督的決定,會議通過《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産管理條例(草案)》,將保障行政單位履行職能和所屬事業單位提供基本公共服務的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産納入法治軌道加強管理監督。

何為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産?

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産是行政事業單位佔有使用、在法律上確認為國家所有、能以貨幣計量的各种經濟資源的總和。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産主要包括公共基礎設施、政府儲備物資、文物文化資産等。

今年2月對外發佈的《全國人大常委會預算工作委員會、全國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關於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産管理情況調研報告》披露,截至2018年末,全國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産總額33.5萬億元,同比增長11.7%;負債總額9.9萬億元,同比增長4.2%;凈資産23.6萬億元,同比增長15.1%。

此外,根據行業主管部門統計數據,截至2018年末,全國公路總里程484.7萬公里。全國內河航道通航里程12.7萬公里。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4296處,文物藏品總計4960.4萬(件、套)。納入城鎮住房保障規劃和年度計劃的公共租賃住房1200多萬套。

對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産實行政府分級監管

我國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産規模不斷壯大,但管理效果還有待提高。

《全國人大常委會預算工作委員會、全國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關於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産管理情況調研報告》指出,一些部門、地方和單位政治站位不夠高,對於黨中央加強國有資産管理和治理的重大決策部署、對於事業性國有資産在社會建設和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中的關鍵支撐作用等認識不夠到位,普遍存在“重資金、輕資産”“重購置、輕管理”等現象。在管理理念、體制機制、基礎工作、規範管理和法制建設等方面,還存在不少突出問題,亟待研究解決。

在這樣的背景下,加強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産監管很有必要。

此次會議通過的《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産管理條例(草案)》,明確對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産實行政府分級監管,接受同級人大、財政和審計等監督,並每年向本級人大常委會報告資産配置和分佈等管理情況;要求配置資産優先通過調劑方式,提高資産使用效率,實施預算和績效管理,並明確違法行為法律責任。會議要求,有關部門要抓緊完善配套措施。(記者 李可愚)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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