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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常務會議提出優化營商環境四大舉措

2021-01-04 22:08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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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1月4日電(記者 趙文君)4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提出著力優化營商環境的四大舉措,進一步打通落實堵點,提升營商環境法治化水平。

會議提出,著力優化營商環境,是更大激發市場主體活力的關鍵,也是應對嚴峻複雜形勢、促進經濟穩定恢復的重要舉措。

此次會議聽取了《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實施情況第三方評估彙報。會議指出,去年在極為困難條件下新設市場主體2000多萬戶,逆勢大幅增加並保持較高活躍度,離不開營商環境持續改善。

針對評估發現的問題,會議強調,要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大《優化營商環境條例》落實力度,放出活力,管出公平公正,服出效率。

這四大舉措內容包括:一要鼓勵東部地區、省會城市對標國際先進先行先試,支持中西部和東北地區、非省會城市以改革促進營商環境明顯改善。二要推廣“一業一證”“一企一證”“證照聯辦”等創新舉措,催生更多新市場主體,按市場規則運行。三要促進公平競爭,推進政府項目招投標市場化改革,規範仲介服務,加大信貸中增加企業融資成本“潛規則”的查處力度。四要著力提升監管效能,放得開又管得住,進一步增強事中事後監管的針對性有效性,推行綜合監管、聯合執法,對涉及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等領域實現全覆蓋重點監管。

專家表示,營商環境之於企業,就是水和魚的關係。市場監管部門作為“放管服”改革的先行者、規範市場秩序的裁判員,要圍繞市場準入暢通、市場開放有序、市場競爭充分、市場秩序規範,致力構建統一開放的“大市場”體系,加快建設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的營商環境。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劉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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