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志今:推進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 加快構建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5-10-29 10:10 來源: 中國文化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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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於推進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文化部黨組副書記、副部長楊志今接受本報採訪,就《意見》印發和貫徹落實等問題,回答了記者的提問。

    一、推進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在構建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過程中有什麼重要意義?

    答:建設集宣傳文化、黨員教育、科學普及、普法教育、體育健身等功能于一體的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是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的重點改革任務。今年初,中辦、國辦印發的《關於加快構建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的意見》也對此提出明確要求。近年來,我們不斷加大基層公共文化設施建設力度,把更多資源向基層傾斜,公共文化設施網絡建設成效明顯,基層公共文化設施條件得到較大改善。但也要看到,隨著我國新型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和農業現代化進程加快,城市流動人口大幅增加,基層群眾的精神文化需求呈現出多層次、多元化特點,現有的基層文化設施和服務已難以滿足廣大人民群眾的實際需要。一是基層特別是農村公共文化設施總量不足、佈局不合理。尤其是西部地區和老少邊窮地區尤為突出。二是面向基層的優秀公共文化産品供給不足。三是由於缺少統籌協調和統一規劃,公共文化資源難以有效整合,條塊分割、重復建設、多頭管理等問題普遍存在,基層公共文化設施功能不健全、管理不規範、服務效能低等問題仍較突出,總量不足與資源浪費問題並存,難以發揮出整體效益。

    推進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是解決以上問題的重要抓手,有利於完善基層公共文化設施網絡,補齊短板,打通公共文化服務的“最後一公里”;有利於增加基層公共文化産品和服務供給,豐富群眾精神文化生活,充分發揮文化凝聚人心、增進認同、化解矛盾、促進和諧的積極作用;有利於統籌利用資源,促進共建共享,提升基層公共文化服務效能。

    二、文化部在制定、出臺文件方面做了哪些具體工作?

    答:十八屆三中全會後,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中央文化體制改革和發展工作領導小組均把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工作列入2015年工作要點和重點督辦事項,要求文化部牽頭推進。國務院也將制定出臺《關於推進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的指導意見》列入2015年發文計劃,要求文化部在6月形成審議稿上報。按照黨中央和國務院要求,文化部會同國家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協調組相關成員單位,堅持問題導向,把推進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作為2015年重點工作,開展試點、深入調研、及時總結經驗,積極研究制定政策文件。2014年11月至2015年6月,組織力量先後赴浙江、安徽、上海等地,實地考察、座談交流,總結試點地區經驗,形成調研報告。2015年3月初,文化部牽頭成立文件起草組,會同中宣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新聞出版廣電總局、體育總局和國家標準化委員會等部委和有關專家,5月起草形成了文件討論稿。5月26日,文化部召開國家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協調組聯絡員會議審議通過文件討論稿。7月,在修改完善後,文化部正式將文件討論稿呈報中央文化體制改革和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並按要求呈報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7月中旬,經中央文化體制改革和發展領導小組組長劉奇葆、副組長劉延東和黃坤明批示同意,中央文化體制改革和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將有關意見反饋文化部。同時,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也就該文稿提出了具體修改意見和建議。文化部按照有關要求對文件再次修改完善,併發函徵求了中組部、中宣部、國家發改委、財政部、新聞出版廣電總局、體育總局等14個部委意見,形成了審議稿正式呈報國務院。10月初,經國務院領導和深改組領導簽批,《指導意見》正式印發。

    三、設施是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的重要方面,請問在推進設施建設方面有什麼思路?

    答: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主要設置在鄉鎮(街道)和村(社區)兩級。“十一五”時期,國家實施了鄉鎮綜合文化站建設項目,中央財政投入39.48億元,帶動地方配套資金56億元,共建成了2.78萬個鄉鎮文化站,基本實現了“鄉鄉都有文化站”的目標。但在村和社區這一層級,設施缺口還比較大,全國58萬個行政村中只有38.5萬個建有村文化活動室,9.719萬個社區居委會中只有9.12萬個建有社區文化活動室。已經設立的村(社區)文化室,有不少面積還沒有達標。

    推進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要堅持科學規劃、合理佈局,主要採取盤活存量、調整置換、集中利用等方式進行建設,不搞大拆大建。在鄉鎮(街道)層級,對尚未建成的文化站要進行集中建設,對尚未達標的要提檔升級。在村(社區)層級,主要是盤活現有存量,依託村(社區)黨組織活動場所、城鄉社區綜合服務設施、文化活動室、閒置中小學校、新建住宅小區公共服務配套設施以及其他城鄉綜合公共服務設施,在明確産權歸屬、保證服務接續的基礎上進行集合建設。同時,要加強文體廣場建設。針對近年來廣場舞等群眾性文體活動需求快速增長,而城鄉文體廣場建設相對滯後的實際,《意見》提出要按照人口規模和服務半徑,建設選址適中、與地域條件相協調的文體廣場,以滿足群眾日常文體活動需求。

    四、對於人民群眾來説,推進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可以給他們帶來哪些更加便捷的公共文化服務?

    答: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是建在基層群眾身邊的公共文化設施,它最突出的特點就是在職能定位上強調統籌和綜合。《意見》指出,發揮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的終端平臺優勢,整合分佈在不同部門、分散孤立、用途單一的基層公共文化資源,實現人、財、物統籌使用。中心主要向城鄉群眾提供文藝演出、讀書看報、廣播電視、電影放映、文體活動、展覽展示、教育培訓等基本公共文體服務。除此之外,還要結合當地黨委政府賦予的職責任務,根據實際條件,做好黨員教育、科學普及、法治教育以及就業社保、養老助殘、婦兒關愛、人口管理等其他公共服務,在基層打造一個方便群眾、便捷高效的一站式、窗口式、網絡式綜合性公共服務平臺。

    五、如何發揮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在傳播和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中的重要作用?

    答:傳播和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引領社會文明風尚是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的重要職能。具體來説,可以從以下四個方面著力:一是要圍繞新時期黨和國家的重大改革措施及惠民政策,採取政策解讀、專題報告、百姓論壇等多種方式,開展基層宣傳教育,使群眾更好地理解、支持黨委和政府工作;二是開展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學習教育和中國夢主題實踐,推進文明村鎮、文明社區創建和鄉賢文化建設,利用宣傳欄、展示墻、文化課堂、道德講堂以及網絡平臺等開展宣傳,舉辦道德模範展覽展示、巡講巡演活動,通過以身邊人講身邊事、身邊事教身邊人的方式,培養群眾健康的生活方式和高尚的道德情操,引領社會風尚;三是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利用當地特色歷史文化資源,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産傳承保護和民間文化藝術之鄉創建,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産展示、民族歌舞、傳統體育比賽等民族民俗活動,打造基層特色文化品牌;四是積極開展藝術普及、全民閱讀、法治文化教育、科學普及、防災減災知識技能和就業技能培訓等,傳播科學文化知識,提高群眾綜合素質。

    六、提升公共文化設施服務效能一直是各級文化部門的重點和難點工作,李克強總理在今年《政府工作報告》中也提出要“發揮好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作用”,在這方面,文化部是怎麼考慮的?

    答:提高服務效能必須要創新服務方式和手段。對於如何創新服務方式和手段,《意見》提出了幾個方面的具體要求。一是暢通群眾需求反饋渠道,根據服務目錄科學設置“菜單”,採取“訂單”服務方式,實現供需有效對接;二是實行錯時開放,提高利用效率;三是為老年人、未成年人、殘疾人、農民工和農村留守婦女兒童等群體提供有針對性的文化服務,推出一批特色服務項目;四是廣泛開展流動文化服務,把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成流動服務點,積極開展文化進社區、進農村和區域文化互動交流等活動;五是充分發揮互聯網等現代信息技術優勢,利用公共數字文化項目和資源,為基層群眾提供數字閱讀、文化娛樂、公共信息和技能培訓等服務;六是推廣文化體育志願服務,吸納更多有奉獻精神和文體技能的普通群眾成為志願者,在城鄉社區就近就便開展志願服務活動。

    七、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涉及多個部門,如何管好、用好?

    答:基層文化建設涉及多個部門,如宣傳部門的社區教育、廣電和新聞出版部門的農家書屋、科技部門的科學普及、農業部門的農技推廣、工信部門的農村信息化、司法部門的普法教育、衛生部門的計生指導、教育部門的校外學習、工會的職工書屋、婦聯的婦女兒童權益保護等。由於過去缺乏有效的統籌整合,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基層文化服務各自為政、重復建設、分散運行、多頭管理的混亂局面。因此,在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的管理方面,《意見》要求強化縣(市、區)政府的主導作用,發揮在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發展中的主體責任。建立村(社區)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要由市、縣統籌規劃,鄉鎮(街道)組織推進,村(社區)自我管理的工作機制。結合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建設,重點圍繞中心的功能定位、運行方式、服務規範、人員管理、經費投入、績效考核、獎懲措施等重點環節,建立健全標準體系和內部管理制度,形成長效機制,實現設施良性運轉、長期使用和可持續發展。嚴格安全管理制度,制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及時消除各類安全隱患。同時,結合村(社區)作為一級自治組織的特點,鼓勵群眾參與建設管理,在村(社區)黨組織的領導下,發揮村委會和社區居委會的群眾自治組織作用,引導城鄉居民積極參與中心的建設使用,加強群眾自主管理和自我服務。《意見》還要求健全民意表達機制,依託社區居民代表會議、村民代表會議和村民小組會議等,開展形式多樣的民主協商,對中心建設發展的重要事項,充分聽取群眾意見建議,保證過程公開透明,接受群眾監督。

    八、請問社會力量如何參與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的建設管理?

    答:《意見》要求探索社會化建設管理模式,這意味著對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服務和管理,將破除過去的政府包辦模式,轉向多方共管、各方共贏。從具體方式來講,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一是政府部門要根據《關於做好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公共文化服務工作的意見》,加大向社會力量購買公共文化服務的力度,拓寬社會供給渠道,豐富基層公共文化服務內容;二是要鼓勵支持企業、社會組織和其他社會力量,通過直接投資、贊助活動、捐助設備、資助項目、提供産品和服務,以及採取公益創投、公益眾籌等方式,參與基層公共文化服務中心建設管理;三是要率先在城市探索開展社會化運營試點,通過委託或招投標等方式吸引有實力的社會組織和企業參與基層文化設施的運營。

    九、據了解,2014年7月文化部開展了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試點工作,到目前取得哪些成果?

    答:在制定《意見》的同時,我們堅持穩步推進、試點先行。2014年7月,文化部確定了10個國家級試點地區和60多個省級試點地區,先行開展試點工作,探索路徑、積累經驗。目前,試點工作成效明顯,比如浙江省以農村文化禮堂建設為抓手,推進農村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整合農村文體活動室、演出舞臺、音像放映室和農家書屋等各類公共文化設施,提供綜合文化服務。安徽省選擇了100個中心村作為試點村,建設農民文化樂園,為群眾參與和享受公共文化服務就近提供場所。黑龍江省、上海松江、廣西來賓、江蘇鎮江等地也採取多種方式探索符合本地實際的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模式,有效拓寬了優秀公共文化産品和服務的供給渠道。接下來,文化部將認真總結各地試點經驗,對於具有普遍借鑒價值的做法,將在全國範圍內予以推廣。

    十、我國行政村和城市社區數量超過60萬,建設這麼多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經費從哪來?對老少邊窮地區有沒有特殊支持?

    答:中央財政、發改部門對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高度重視,給予了大力支持。財政部自2013年起,設立了農村文化建設專項資金,按照每年每村一萬元的標準下撥各地。同時,廣電村村通、全國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農家書屋等文化惠民工程也重點面向農村基層。按照《意見》要求,今後對分佈在不同部門、分散使用的經費將實行統籌使用,集中力量辦大事。同時,要求地方各級政府根據實際需要和相關標準,將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所需資金納入財政預算。對革命老區、民族地區、邊疆地區和貧困地區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設備購置和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所需資金,中央和省級財政將統籌安排一般公共預算和政府性基金預算,通過轉移支付予以補助,同時對績效評價結果優良的地區予以獎勵。在發揮政府投入帶動作用的同時,《意見》還要求落實對社會力量參與公共文化服務的各項優惠政策,鼓勵和引導社會資金支持中心建設。

    十一、做好基層文化工作的關鍵在人,在國家絕不增編的政策環境下,如何解決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人員問題?如何保證從業人員具備相應的素質?

    答:配備符合崗位要求的高素質工作人員是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作用得到充分發揮的關鍵。《意見》要求,鄉鎮(街道)綜合文化站按照中央有關規定配備工作人員,村(社區)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由兩委確定一名兼職工作人員,同時通過縣、鄉兩級統籌和購買服務等方式解決人員不足問題。《意見》還要求,推廣部分地方基層文化體育設施設立文化管理員、社會體育指導員等經驗。鼓勵“三支一扶”大學畢業生、大學生村官、志願者等,專兼職從事中心管理服務工作。為提高從業人員素質,文件還就加強業務培訓提出要求,鄉鎮(街道)和村(社區)文化專兼職人員每年參加集中培訓時間不少於5天。

責任編輯: 胡天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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