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進金融資源向普惠金融傾斜 打造多層次供給體系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6-01-20 10:01 來源: 中國金融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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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進金融資源向普惠金融傾斜 打造多層次供給體系

銀監會黨委副書記、副主席周慕冰就《推進普惠金融發展規劃(2016-2020年)》答記者問

國務院日前印發《推進普惠金融發展規劃(2016-2020年)》(以下簡稱《規劃》),中國銀監會黨委副書記、副主席周慕冰日前就此回答了記者提問。

記者:《規劃》的制定背景是什麼?

周慕冰:黨中央和國務院高度重視普惠金融發展。2013年,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提出“發展普惠金融”,2015年《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大力發展普惠金融,讓所有市場主體都能分享金融服務的雨露甘霖”。

國際上普遍重視普惠金融規劃設計。2005年,聯合國提出“普惠金融(Inclusive Finance)”概念,各國積極開展普惠金融服務實踐。2008年以來,普惠金融聯盟(AFI)、全球普惠金融合作夥伴組織(GPFI)等國際組織相繼成立並出臺了推進全球普惠金融發展的戰略框架和行動規劃。二十國集團(G20)將“構建金融‘一攬子’框架”作為九項行動準則之一,強調要參考國際標準和國內相關領域立法,制定發佈普惠金融發展規劃。

制定《規劃》是金融更好服務於我國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前提。當前,我國已進入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關鍵時期和深化改革、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攻堅階段,積極穩妥推進普惠金融發展在促進金融業可持續均衡發展、經濟發展方式轉型升級、增進社會公平和社會和諧等方面都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意義。

近年來,我國普惠金融發展呈現出服務主體較為多元、服務覆蓋面較廣、移動互聯網支付使用率較高的特點,人均持有銀行賬戶數量、銀行網點密度等基礎金融服務水平已達到國際中上游水平。截至2014年末,全國銀行業金融機構網點數量21.6萬個,ATM等自助設備總量124.7萬個,POS機等數量1593.5萬個;全國銀行網點鄉鎮覆蓋率達96%,農村基礎金融服務點覆蓋率達92%,保險服務鄉鎮覆蓋率達93%;全國人均擁有移動支付電子賬戶0.4個。但是,普惠金融發展仍存在服務不均衡、體系不健全、法律法規體系不完善、基礎設施建設有待加強、商業可持續性有待提高等問題。

大力發展普惠金融,有利於促進金融業可持續均衡發展,推動經濟發展方式轉型升級,增進社會公平和社會和諧,是我國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必然要求。為加強頂層設計,進一步明確發展方向和主要任務,統籌推進普惠金融發展,在充分借鑒國際經驗、深入開展全國範圍摸底調研和多次召開專題研討會的基礎上,根據黨中央、國務院部署,銀監會、人民銀行會同財政部、證監會、保監會等有關部門起草了《規劃》。

記者:《規劃》核心內容是什麼?

周慕冰:《規劃》強調,發展普惠金融應堅持借鑒國際經驗與體現中國特色相結合、政府引導與市場化主導相結合、完善基礎金融服務與改進重點領域金融服務相結合,圍繞有效提高金融服務覆蓋率、可得性,明顯增加人民群眾對金融服務的獲得感,提出到2020年,要建立與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相適應的普惠金融服務和保障體系,特別是要讓農民、小微企業、城鎮低收入人群、貧困人群和殘疾人、老年人等及時獲取價格合理、便捷安全的金融服務。

《規劃》提出要健全多層次的金融服務供給體系,創新金融産品和服務手段,加快推進金融基礎設施建設,完善相關法律法規體系,發揮政策引導激勵作用,加強普惠金融教育和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要把防風險放在十分重要的位置,堅持監管和創新並行,加快建立和適應普惠金融發展的法制規範和監管體系,提高金融監管有效性。

《規劃》要求加強組織保障和推進實施,由銀監會、人民銀行牽頭建立推進普惠金融發展工作協調機制,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加強組織領導,做好貫徹落實。對拿不準的難點問題,要在小範圍先行試點,成熟後再推廣。要加強國際交流、實施金融知識掃盲等專項工程,健全監測評估。

記者:為促進普惠金融發展,監管、財政、稅收等政策上將會有哪些支持?

周慕冰:《規劃》中明確提出了,要根據薄弱領域、特殊群體金融服務需求變化趨勢,調整完善宏觀管理政策,促進金融資源向普惠金融傾斜。主要包括:

一是完善貨幣信貸政策。積極運用差別化存款準備金等貨幣政策工具,鼓勵和引導金融機構更多地將新增或者盤活的信貸資源配置到“三農”和小微企業等領域。進一步增強支農、支小再貸款、再貼現支持力度,引導金融機構擴大涉農、小微企業信貸投放,降低社會融資成本。

二是健全金融監管差異化激勵機制。以正向激勵為導向,從業務和機構兩方面採取差異化監管政策,促進銀行業金融機構將信貸資源更多投向小微企業、“三農”、特殊群體等普惠金融薄弱領域。推進小微企業專營機構和網點建設。有序開展小微企業和“三農”專項金融債的申報和發行工作。進一步加強對小微企業和“三農”貸款服務方式、考核方式和核銷方式的創新研究。推進落實有關提升小微企業和“三農”貸款不良容忍度的監管要求,完善盡職免責相關制度。

積極發揮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區域性股權市場、債券市場和期貨市場的作用,引導證券投資基金、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創業投資基金增加有效供給,進一步豐富中小企業和“三農”的融資方式。

加強農業保險統籌規劃,完善農業保險管理制度,建立全國農業保險管理信息平臺,進一步完善中國農業保險再保險共同體運行機制。扶持小額人身保險,支持保險公司開拓縣域市場,對中西部設立省級分公司和各類分支機構適度放寬條件、優先審批。

三是發揮財稅政策作用。立足公共財政職能,完善、用好普惠金融發展專項資金,重點針對普惠金融服務“市場失靈”的領域,遵循保基本、有重點、可持續的原則,對普惠金融相關業務或機構給予適度支持。發揮財政資金杠桿作用,支持和引導地方各級人民政府、金融機構及社會資金支持普惠金融發展,更好地保障困難群體的基礎金融服務可得性和適用性。落實小微企業和“三農”貸款的相關稅收扶持政策。推動落實支持農民合作社和小型微型企業發展的各項稅收優惠政策。

四是強化地方配套支持。要求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加強政策銜接與配合,共築政策支撐合力。鼓勵地方財政通過貼息、補貼、獎勵等政策措施,激勵和引導各類機構加大對小微企業、“三農”和民生尤其是精準扶貧等領域的支持力度。對金融機構註冊登記、房産確權評估等給予政策支持。省級人民政府要切實承擔起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第一責任人的責任。排查和化解各類風險隱患,提高地方金融監管有效性,嚴守不發生系統性、區域性金融風險的底線。

記者:構建有效完善的普惠金融供給體系是發展普惠金融的難點,未來五年將如何打造多層次的供給體系?各類機構在供給體系中將起到什麼樣的作用?

周慕冰:構建多層次、廣覆蓋、有差異的普惠金融服務體系,需要充分調動發揮傳統和新型、大型和小型、線上和線下金融組織機構的積極性、能動性,引導各類型機構和組織結合自身特點,找準市場定位,完善機制建設,發揮各自優勢,形成各類金融組織機構分工協作、互補競合、共生共榮的金融生態圈。

一是要發揮各類銀行機構的主體作用。當前,傳統銀行機構在人員、網點、資源等方面有著明顯的優勢,在服務小微企業、“三農”等普惠金融薄弱領域和特殊群體方面有著較高的市場佔比,如貸款投放、開戶數量、存取匯筆數等方面數量、佔比均較大。

鼓勵開發性政策性銀行以批發資金轉貸形式與其他銀行業金融機構合作,降低小微企業貸款成本。強化農業發展銀行政策性功能定位,加大對農業開發和水利、貧困地區公路等農業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的貸款力度。

鼓勵大型銀行加快建設小微企業專營機構。繼續完善農業銀行三農金融事業部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進一步提升金融服務“三農”的水平。引導郵儲銀行穩步發展小額涉農貸款業務,逐步擴大涉農業務範圍。鼓勵全國性股份制商業銀行、城市商業銀行和民營銀行紮根基層,服務社區,為小微企業、“三農”和城市居民提供更有針對性、更加便利的金融服務。

推動省聯社加快職能轉換,提高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農村信用聯社服務小微企業和“三農”的能力。加快在縣(市、旗)集約化發起設立村鎮銀行步伐,重點佈局中西部和老少邊窮地區、糧食主産區和小微企業聚集地區。

二是要發揮各類新型機構的補充作用。各類新型機構創新性、靈活性強,一定程度上為那些在傳統金融體系中較難獲得支持的特殊群體開闢了新的融資渠道,是發展普惠金融的重要補充。

拓寬小額貸款公司和典當行融資渠道,加快接入徵信系統,研究建立風險補償機制和激勵機制,努力提升小微企業融資服務水平。鼓勵金融租賃公司和融資租賃公司依託適宜的租賃物,滿足小微企業和涉農企業設備投入和技術改造的融資需求。促進消費金融公司和汽車金融公司發展,激發消費潛力,促進消費升級。

積極探索新型農村合作金融發展的有效途徑,穩妥開展農民合作社內部資金互助試點。注重建立風險損失吸收機制,加強與業務開展相適應的資本約束,規範發展新型農村合作金融。支持農村小額信貸組織發展,持續向農村貧困人群提供融資服務。

大力發展一批政府出資為主的融資擔保機構或基金,推進建立重點支持小微企業和“三農”的省級再擔保機構,研究論證設立國家融資擔保基金。

促進互聯網金融組織規範健康發展,加快制定行業準入標準和從業行為規範,建立信息披露制度,提高普惠金融服務水平,降低市場風險和道德風險。

三是要鼓勵各類金融機構和組織,特別是傳統銀行機構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創新機制體制,利用互聯網拓寬服務覆蓋面,加快金融産品和服務創新,在更廣泛地區提供便利的存貸款、支付結算、信用仲介平臺等金融服務,拓寬普惠金融服務範圍。另一方面,要引導新型機構規範發展,積極拓展互聯網金融服務創新的深度和廣度。鼓勵互聯網企業依法合規提供創新金融産品和服務,更好地滿足中小微企業、創新型企業和個人的投融資需求。

記者:銀監會在發展普惠金融的重點和難點領域,如金融服務小微企業、“三農”和扶貧等方面已採取的主要措施、取得的成效和下一步工作措施?

周慕冰:發展普惠金融的重點和難點在於解決重點領域、薄弱環節和特殊群體的金融服務問題。特別是要促進金融資源向“三農”、小微企業、貧困地區、特殊人群等重點領域傾斜。

近年來,銀監會引導銀行業立足改善民生,持續提升金融服務的普惠性。一是有效改善小微企業金融服務。堅持正向激勵的監管導向,創新差異化監管政策,激發銀行業服務小微企業的內生動力,提升小微企業貸款覆蓋率和申貸獲得率,著力解決“融資難”問題;通過加強存貸款定價管理、清理收費項目、縮短融資鏈條、提高貸款審批和發放效率等措施,降低融資成本,著力解決“融資貴”問題。二是重點引導銀行業強化支農服務政治責任,適應農村實際、農業特點、農民需求,穩步推進農村金融體制改革,增加涉農信貸投放,培育發展新型農村合作金融,持續推進鄉鎮基礎金融服務全覆蓋,並向村一級有效延伸,提升金融服務“三農”能力。三是貫徹落實中央扶貧開發工作會議精神,起草《關於銀行業金融機構積極投入脫貧攻堅戰的指導意見》,指導各級監管部門和銀行業金融機構充分發揮金融服務對促進貧困地區人民群眾脫貧致富、區域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促進作用。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堅持“精準”原則,突出對貧困地區、貧困人口和特殊群體的特惠政策安排。

截至2015年末,全國銀行業金融機構小微企業貸款餘額23.46萬億元,佔各項貸款餘額的23.90%。小微企業貸款同比增速比各項貸款平均增速高0.4個百分點;小微企業貸款餘額戶數1322.6萬戶,較上年同期多178.0萬戶;小微企業申貸獲得率92.8%,較上年同期高2.1個百分點,實現了“三個不低於”目標。

截至2015年11月末,全國銀行業金融機構涉農貸款餘額26.04萬億元,比年初增加2.57萬億元,同比增長11.9%。全國共培育發展新型農村合作金融試點40個。截至2014年末,全國鄉鎮數量3.3萬個,其中金融機構空白鄉鎮1532個,銀行網點鄉鎮覆蓋率達95%;全國行政村數量58.5萬個,金融服務未覆蓋行政村數量5.2萬個,農村基礎金融服務點覆蓋率達92%。2015年農村基礎金融服務覆蓋統計情況正在進行,覆蓋情況預計比2014年會進一步提升。

下一步,銀監會將會同有關部門一是加快建立普惠金融統計和分析監測體系,探索普惠金融考核評估體系,促進小微企業、“三農”、貧困人口、特殊群體等薄弱領域的金融服務有效改善。

二是繼續協調完善小微企業各項扶持政策,細化和改進差異化的監管政策框架,把握好防風險和促發展的辯證關係,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單列信貸計劃、拓寬服務渠道、優化網點佈局、豐富服務手段、支持創業創新,促使金融資源優先和集中投向最需要融資支持的小微企業。

三是加快開展偏遠農村地區基礎金融服務全覆蓋工作,明確機構定位,落實責任分工,探索發展新型農村合作金融,豐富農村金融服務主體,強化農村金融差異化監管,加大對涉農重點領域的金融支持,充分發揮金融服務對促進貧困地區人民群眾脫貧致富、區域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促進作用。

記者:針對普惠金融部分重點領域和難點任務,《規劃》將來會重點推進哪些專項工程?

周慕冰:普惠金融涉及諸多領域的改革創新,《規劃》明確,對難點創新要堅持先試點,試點成熟後再推廣。重點推進的專項工程包括:

推動金融知識掃盲工程。以小學到大學的學生,以及潛在使用金融服務的低中收入人群、老年人為目標人群,開展金融知識普及教育。同時,開展對金融消費者的面對面金融諮詢服務,以提升金融服務的深度。

推動移動金融工程。推廣基於安全芯片的手機銀行、手機信貸等移動金融應用及網上銀行,提升移動金融交易量,推動移動金融在電子商務、公共服務等領域的廣泛應用,解決物理網點鋪設困難地區的金融服務覆蓋問題。

就業創業金融服務工程。引導金融機構、鼓勵股權眾籌創新支持創業農民、創業大中專學生、殘疾勞動者等初始創業者,支持小微企業技術創新,不斷增加就業崗位。

推動扶貧信貸工程。針對貧困人口創新發展扶貧小額信貸,針對殘疾人創新發展康復扶貧信貸,提供免抵押、免擔保、財政貼息的信用貸款,建立風險補充機制和激勵機制,促進扶貧小額信貸在貧困地區健康可持續發展。

此外,《規劃》還將推進助學貸款等系列專項工程。

記者:發展普惠金融目前最急需哪些金融基礎設施配套?

周慕冰:金融基礎設施是提高金融機構運行效率和服務質量的重要支柱和平臺。

一是推進農村支付環境建設。支持農村金融服務機構和網點接入人民銀行支付系統或其他專業化支付清算系統,鼓勵商業銀行代理農村地區金融服務機構支付結算業務。

二是建立健全普惠金融信用信息體系。加快建立多層級的小微企業和農民信用檔案平臺,積極培育從事小微企業和農民徵信業務的徵信機構。

三是建立普惠金融統計體系。建立跨部門工作組,開展普惠金融專項調查和統計。

記者:當前,我國普惠金融發展面臨哪些挑戰?

周慕冰:雖然我國普惠金融取得了積極進展,金融服務的覆蓋面、可得性和便利度均有所改善,但是我國普惠金融發展仍面臨諸多問題與挑戰:一是普惠金融服務不均衡,金融資源向經濟發達地區、城市地區集中的特徵明顯;二是普惠金融體系不健全,金融法律法規體系仍不完善,直接融資市場發展相對滯後,政策性金融機構功能未完全發揮,金融基礎設施建設有待加強;三是普惠金融的商業可持續性不顯著。

記者:當前有哪些政策可以將新增或盤活的信貸資源配置到“三農”和小微領域?

周慕冰:目前,銀監會已經出臺了一些政策,將新增或盤活的信貸資源配置到小微、“三農”領域。一是明確信貸增長目標。2008年銀監會提出小微企業貸款增量和增速的“兩個不低於”目標,2015年將工作目標調整為“三個不低於”,更加全面地考察小微企業貸款增長情況;2009年開始,銀監會對涉農信貸投放“兩個不低於”的目標,到2013年末連續五年實現目標,2014年,實現涉農貸款增速不低於各項貸款增速的工作目標,涉農貸款投放繼續保持良好的增長態勢。二是拓寬信貸資金來源。支持商業銀行發放小微企業、“三農”專項金融債,同時,常態化推進銀行信貸資産證券化,優化信貸結構,盤活貸款存量,將騰挪出的資金主要用於支持小微企業。

責任編輯: 白宛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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