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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部、中醫藥局召開落實醫療廣告管理辦法會議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11月28日   來源:衛生部網站

    為大力宣傳新修訂的《醫療廣告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規範醫療廣告市場秩序,遏制虛假違法醫療廣告的滋生和蔓延,整治醫療活動中的欺詐行為,促進醫療廣告行業健康發展,完善我國醫療廣告監管制度,2006年11月28日上午,衛生部和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召開專題電視電話會議貫徹落實《辦法》。衛生部副部長馬曉偉和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副局長吳剛出席會議並作重要講話。

    馬曉偉指出,要提高認識,認真組織貫徹落實《辦法》,嚴格醫療廣告成品審查出證工作。各地省級衛生行政部門、中醫藥管理部門要按照《辦法》的有關規定,進一步規範出具《醫療廣告審查證明》的程序,加強對醫療廣告成品的審查。實行醫療廣告審查規範化管理,嚴格按照《辦法》的規定,做到出證標準統一、格式統一。

    馬曉偉強調,各級衛生行政部門、中醫藥管理部門要加強醫療廣告日常監督管理,將監督檢查醫療機構醫療廣告發佈行為作為對醫療機構日常監督執法的一項重要內容,嚴肅查處醫療機構發佈虛假違法醫療廣告的行為。要充分發揮衛生行政部門各職能部門的作用,明確職責,及時溝通信息,形成合力,做好醫療廣告審查管理和日常監督的銜接。

    馬曉偉要求,2006年12月內,各地衛生行政部門、中醫藥管理部門將暫停醫療廣告專業技術出證工作,集中清理整頓涉嫌發佈虛假違法醫療廣告的醫療機構。各有關部門統一協調、形成合力。各級衛生監督機構要對今年打擊非法行醫專項行動和日常監督執法中發現涉嫌發佈違法醫療廣告的醫療機構進行監督檢查;醫政部門應對此前審查出具的《醫療廣告證明》進行復核,對未經審查出證、篡改出證內容發佈違法醫療廣告的醫療機構移交衛生監督機構進行重點監督檢查。對監督檢查中發現醫療機構有違法違規行為的,要依法進行處罰。要逐步研究建立醫療廣告管理長效機制。在《辦法》實施後前三個月,各級衛生行政部門、中醫藥管理部門要特別注重把好醫療廣告“事前審查準入關”和“事後監督執法關”,加強對發佈虛假違法醫療廣告的醫療機構監管,嚴肅查處醫療機構的各種違法行為。

    衛生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有關司局負責人,總後衛生部、武警衛生部的領導,北京市各級衛生行政部門領導,衛生監督機構的同志,衛生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直屬(管)在京醫院院長,北京市市屬三級醫院的負責同志,有關衛生行業學會、協會的同志在主會場參加了會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中醫局的廳局長及有關處室負責人,各地市衛生局局長及有關處室負責人,以及三級醫院院長,學會、協會的同志在分會場參加了會議。

 
 
 相關鏈結
· 衛生部工商總局聯合發佈新《醫療廣告管理辦法》
· 醫療廣告管理辦法(工商總局令第26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