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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業局和國家開發銀行簽署開發性金融合作協議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12月25日   來源:林業局網站

    12月21日,國家林業局、國家開發銀行在北京簽訂“十一五”期間開發性金融合作協議,支持林權制度改革,加速生態、産業兩大體系協調發展,共同推進現代林業進程和社會主義新林區建設。

    國家林業局局長賈治邦和國家開發銀行行長陳元出席簽字儀式。國家林業局副局長李育材、國家開發銀行副行長劉克崮代表雙方在協議上簽字。

    協議確定,國家林業局與國家開發銀行的合作是非商業性金融合作關係,目的是通過國家相關政策扶持和開發性金融貸款支持相結合,推進我國林業重點領域的改革和發展。合作基於雙方優勢互補,通過互利、誠信、友好合作,推進我國林業又好又快發展,實現既支持行業發展又防範金融風險的目的。

    雙方商定按照“國家林業局積極組織推動,國家開發銀行獨立審貸,以國家林業局確定的林業重點發展領域、方向以及重點地區的相關企業為對象,按市場化方式進行操作”的原則,做好支持林業發展工作。

    “十一五”期間,根據國家宏觀經濟政策、産業政策和區域發展政策,雙方確定共同扶持五大領域:一是涉及林漿紙(板)一體化的上下游工程,如重點地區速生豐産林建設工程、林板林紙一體化項目等;二是支持與新農村建設相銜接的林業項目,如名特優新經濟林、花卉、木本糧油等建設工程,退耕還林和天然林保護工程後續産業發展、森林資源綜合利用等;三是支持與生態治理相結合的林業工程,如防沙治沙工程、京津風沙源治理工程等;四是支持森林公園和森林旅遊基礎設施建設;五是支持境外森林資源綜合開發、生物質能源利用等領域。

    雙方在上述範圍內將積極探索開發性金融支持方式,在總結經驗的基礎上,擴大支持領域。

    賈治邦在致辭中説,深化林業改革,是推進現代林業建設、促進林業又好又快發展的根本動力。這次簽訂的協議,突出了支持林權制度改革和推進現代林業建設這個主題,並把合作重點放在林業生態保護與建設、林業産業建設、林業基礎設施建設以及林業走出去等方面。這完全符合新時期黨和國家對林業發展的要求,完全符合“十一五”林業工作的總體思路,完全符合當前林業建設的實際需要。

    賈治邦表示,為確保《協議》有效執行,合作取得預期成效,國家林業局將積極向國家開發銀行通報有關政策和信息,推薦好的建設項目,並在項目選擇、資金整合及項目管理方面與國家開發銀行進一步加強協作。

    陳元在致辭中説,國家開發銀行作為政府的開發性金融機構,為配合林權制度改革,積極探索全國林權證抵押貸款的支持方式,目前已發放林權證抵押貸款10億元。

    陳元説,這次簽訂協議,就是要把國家林業局在林業和林區事務中的組織協調、政策和行業規劃優勢與開發銀行的融資和市場建設優勢相結合,實現優勢互補、共識互動,更好地支持林業生態保護與建設、林業産業建設、林業基礎設施建設、生物質能源利用及林業國際合作等。他表示,下一步,雙方將通過建立高層協調、日常協調、重大項目聯合工作組、信息通報等合作機制,加強協調配合,確保把中央的林業和林區政策落到實處。

    據介紹,多年來,國家開發銀行與國家林業局保持了良好合作關係,對國有森工企業、林産工業、速生豐産林建設等給予了大力支持。本次雙方共同簽署的《國家林業局、國家開發銀行支持林權制度改革、促進現代林業發展開發性金融合作協議》,是在“十五”期間合作基礎上的進一步加強和擴展。(來源:中國綠色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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