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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氣象局局長鄭國光解讀IPCC第四次綜合報告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11月23日   來源:氣象局網站

    11月12日-17日,聯合國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IPCC)第27次全體會議在西班牙瓦倫西亞召開,會議通過併發布了IPCC第四次評估報告綜合報告及決策者摘要。這份報告包含哪些內容?對於我國科學認識和應對氣候變化有什麼指導?帶著有關這個報告的一系列問題,記者專訪了中國代表團團長、國家應對氣候變化及節能減排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兼應對氣候變化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中國氣象局局長鄭國光博士。

    記者:鄭局長,您率中國代表團出席了這次會議。請你介紹一下這次會議的情況。

    鄭國光:參加這次會議的有來自145個國家和近百個國際組織700多位代表,在6天的會議中重點審議並批准了第四次評估報告的綜合報告及決策者摘要。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專程參加並致詞,他還參加了隨後的新聞發佈會。潘基文呼籲,在應對全球氣候變化的鬥爭中應該給予發展中國家更多援助。他説,氣候變化對發展中國家影響更大,因此在今後的協議中應包括對這些國家的鼓勵措施,如為發展清潔能源技術提供資金優惠、向那些最易受氣候變化影響的國家提供資金援助、向它們轉讓環保技術等。他認為,不實現消除貧困的目標,應對氣候變化的鬥爭就達不到效果。

    記者:第四次綜合報告是在第一、二、三工作組報告的基礎上形成的綜合報告,這個報告的主要結論是什麼?

    鄭國光:主要結論有五點。

    1. 觀測到的氣候變化和影響。氣候系統的變暖是不容置疑的。目前從全球平均氣溫和海溫升高、大範圍雪和冰融化以及海平面上升的觀測中得到的證據支持了這一觀點。所有大陸和多數海洋的觀測證據表明,許多自然系統正在受到區域氣候變化,特別是受到溫度升高的影響。

    2. 氣候變化的原因。由於自1750年以來的人類活動影響,全球大氣二氧化碳、甲烷和氧化亞氮濃度已明顯增加,目前已經遠遠超出了根據冰芯記錄得到的工業化前幾千年中的濃度值,其中1970至2004年期間增加70%。

    觀測到的20世紀中葉以來大部分全球平均溫度的升高,很可能是由於觀測到人為溫室氣體濃度增加所導致的。近50年來,除南極外各大陸可能出現了顯著的人為變暖。

    3. 氣候變化及其影響預估。高度一致和充分的證據表明,在當前氣候變化減緩政策和相關可持續發展措施下,未來幾十年全球溫室氣體排放將持續增加。如以等於或高於當前的速率持續排放溫室氣體,會導致進一步變暖,並引發21世紀全球氣候系統的許多變化,這些變化將很可能大於20世紀的觀測結果。極端天氣和海平面上升事件發生頻率和強度的改變,將主要對自然和人類系統産生負面影響。

    4. 適應和減緩方案。目前已有各種適應方案,但為降低對未來氣候變化的脆弱性,還需要比現在更為廣泛的適應措施。目前還尚未充分認識存在的障礙、限制和成本等問題。

    一系列政策和干預手段可供政府建立減緩行動的激勵機制。這些政策和手段的可適用性取決於國內的環境以及各部門的制約。

    5. 長期展望。IPCC第三次評估報告中的五個“關注的理由”為考慮主要脆弱性保留了可行的框架。本次評估的這些“理由”比第三次評估報告更為有力。許多風險的判斷具有高可信度。預估的一些風險較高或者在升溫較低時就出現。對於影響和脆弱性之間的關係的理解得以提高。有較高的可信度表明,單獨的適應和減緩都不能避免氣候變化的全部影響,然而,兩者兼顧可以顯著減少氣候變化的風險。有更高的可信度和充分的證據表明通過實施一套技術組合能夠達到經評估的穩定水平,這些技術是當前可獲得的或者是今後幾十年預計將成為商業化的技術。這一可能性假設各種妥善而有效的激勵機制已出臺,以激勵技術的開發、獲取、部署和推廣以及克服相關的障礙。

    記者:這個綜合報告的發佈有什麼重大意義?

    鄭國光:IPCC評估報告的綜合報告主要面向各國決策者,為氣候變化國際談判提供科學依據,因此具有極強的政策指示性作用。今年,IPCC三個工作組第四次評估報告的陸續發佈,對國際社會高度關注氣候變化問題起到了最主要的推動作用。IPCC第四次綜合報告是將於今年12月在印尼巴厘島召開的《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第13次締約方大會的重要科學基礎。各方一致認為,IPCC第四次綜合報告的結論將為公約第13次締約方大會上討論談判2012年後新的國際減排行動框架提供科學依據。

    記者:就像您所説,IPCC綜合報告主要面向各國決策者,具有極強的政策指示性作用。您怎樣評價綜合報告?

    鄭國光:該報告希望喚起相關決策者的關注,促使他們儘快採取有效措施,應對氣候變化。綜合報告指出,能否減少全球變暖所帶來的負面影響,將很大程度上取決於人類在今後二三十年中在削減溫室氣體方面所作的努力和投資。報告還指出,要減少全球變暖所帶來的影響,必須儘早控制溫室氣體的排放量,儘早採取行動,刻不容緩。這對各國政府制定社會經濟發展政策,適應和減緩氣候變化有一定的指導和促進作用。但是綜合報告的主要內容來自歐美科學家的研究成果,體現了歐盟國家的立場和觀點。他們把氣候變化科學、氣候變化的影響和應對措施有機結合,試圖將溫室氣體排放、大氣溫室氣體濃度、地球表面溫度與氣候變化影響直接挂鉤,通過這一邏輯性很強的證據鏈,證明必須採取全球性的長期減排措施,才能避免氣候變暖的嚴重不利影響,這一點對廣大發展中國家是不利的,這勢必限制了人類擁有的同等發展權。

    記者:氣候變化引起國際社會高度關注,請您談談氣候變化的真正原因?氣候變化將給我國帶來什麼影響?

    鄭國光:氣候變化的真正原因首先是氣候系統自身的變化,再就是由於人類活動對氣候的影響。自1750年以來,由於人類活動影響,全球大氣二氧化碳、甲烷和氧化亞氮濃度已明顯增加,目前已經遠遠超出了根據冰芯記錄得到的工業化前幾千年中的濃度值。有觀點認為,人為變暖導致的一些影響是突然的或者不可逆轉的。

    氣候變化的影響不僅表現為某些極端事件的增多增強,持續的變暖也對我國自然系統和經濟社會構成嚴重威脅。過去100年我國平均氣溫上升了0.5-0.8℃。近20年我國春季物候期提前了2-4天;近50年西北冰川面積減少了21%,西藏地區凍土厚度最大減薄4-5米;河川徑流量減少;沿海海平面上升加速。研究表明,未來氣候變化對我國的影響仍以負面為主。我國將成為受氣候變化不利影響最為嚴重的國家之一,氣候變化對我國經濟社會發展構成現實性的威脅。我國需調整經濟結構和産業佈局,以適應氣候變化的壓力。

    記者:氣候變化的原因和影響已經十分明確了,應該採取怎樣的措施適應和減緩氣候變化?

    鄭國光:目前許多國家已有各種適應方案,我國政府今年也出臺了《中國應對氣候變化國家方案》,而且將節能減排列入了各級政府工作的考核指標,在適應和減緩氣候變化方面做出了重要承諾。應該説明的是適應能力與社會和經濟的發展密切相關,但是在各社會內部和社會之間的分佈不均衡。降低對未來氣候變化的脆弱性,還需要比現在更為廣泛的適應措施。

    證據表明,未來幾十年,減緩全球溫室氣體的排放有著相當大的經濟潛力,這一潛力能夠抵消預估的全球排放增長或將排放降至當前水平以下。一系列政策和干預手段可供政府建立減緩行動的激勵機制。這些政策和手段的可適用性取決於國內的環境以及各部門的制約。我們可以通過國際層面的合作實現全球溫室氣體減排,有多種方案。《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及其《京都議定書》的顯著成果包括建立了對全球氣候問題的響應;促進了一系列國家政策的出臺;創建了全球碳市場和新的體制機制,這為未來的減緩努力奠定了基礎。

    記者:這個報告發佈以後,國際上有沒有回應?

    鄭國光:綜合報告的發佈,在國際上掀起了新一輪對氣候變化的關注。報告發佈後,一些國家很快做出回應。歐盟委員會負責環境事務的委員斯塔夫羅斯·季馬斯11月17日發表聲明,積極評價聯合國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發佈的最新氣候變化報告。季馬斯説,新報告對於加深有關氣候變化的科學認識、了解全球變暖給地球帶來的嚴重威脅,都具有很大意義。他呼籲國際社會應該爭取在巴厘島達成共識,以啟動有關新的全球氣候協議的談判。

    英國環境國務大臣菲爾·伍拉斯表示,全世界必須勇敢面對氣候變化帶來的挑戰,立即採取行動減少二氧化碳等溫室氣體的排放,防止可能發生的嚴重後果。他指出,在即將召開的《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第13次締約方大會上,世界各國應採取行動,保證國際社會于2009年底前就溫室氣體減排問題達成相關協議。

    記者:您作為國家應對氣候變化及節能減排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兼應對氣候變化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中國氣象局局長,能不能結合報告談談我國如何科學應對氣候變化,走人與自然和諧發展之路?

    鄭國光:黨的十七大報告中強調“加強應對氣候變化能力建設,為保護全球氣候做出新貢獻”。貫徹落實十七大精神,就要全面提升科學應對氣候變化的能力,不斷提升氣候、生態、環境保護的層次和水平,走人與自然和諧發展之路。首先,要加強應對氣候變化專項規劃的制定和建設,統籌協調各部門(區域)的應對氣候變化行動。目前應對氣候變化國家方案已經出臺,為我國採取應對氣候變化行動提出了指導思想、原則、目標和相關政策措施。建議各有關部門和地方政府儘快制定與國家方案相配套的應對氣候變化專項規劃,提出更為具體可行的部門/區域落實國家方案的行動計劃,以便更有效地貫徹實施國家方案,實現我國應對氣候變化的總體目標。還應加強國家層面上的氣候變化立法工作,以法律規範全社會的責任和義務,使保護氣候成為全社會的自覺行動。

    其次,要加強應對氣候變化的科技支撐,增強應對氣候變化的針對性、有效性和科學性。科學研究成果是制定國內氣候變化應對措施、參與國際氣候變化外交談判的重要基礎。應切實加強氣候觀測系統和溫室氣體濃度監測分析系統的建設以及氣候系統模式的研發,優先加大氣候變化規律研究、氣候變化趨勢預測、氣候變化影響分析、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氣候變化應對措施制定等方面的科技投入,形成一大批具有自主知識産權並能夠為國際科技界所認可的研究成果,為我國制定應對氣候變化內政外交政策提供科技支撐。

    第三,要加強氣候變化領域的能力建設,提高我國防災減災和適應氣候變化能力。應對氣候變化和防禦極端氣候災害能力是體現未來20年和諧社會建設水平與國家綜合國力的一個重要方面。由於全球地表溫度在未來100年持續升高的趨勢已經不可避免,我國適應和防範全球氣候變暖引發極端天氣氣候事件更具有現實性和緊迫性。應把應對氣候變化和防災減災納入國家安全體系,動員全社會力量,共同增強防災減災、抵禦極端氣象災害的能力,降低氣候變化的風險,提高農業生産、水資源保障、公共衛生等領域適應氣候變化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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