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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研究"十一五"後三年及2015年電力供需問題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8年07月07日   來源:青海日報

    7月4日,青海省長宋秀岩主持召開省政府第13次常務會議,會議研究了青海省“十一五”後三年及2015年電力供需問題,審議《青海省應對氣候變化地方方案》等事項。

    會議指出,電力作為十分重要的基礎産業,始終是事關青海長遠發展、協調發展和可持續發展的重大問題。近年來,青海省電力行業進入快速發展時期,電源、電網建設邁上新臺階。從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供用電形勢看,隨著經濟社會持續快速發展和人民群眾生活水平不斷提高,青海省電力供求關係處在加快變化之中。必須未雨綢繆,提早謀劃,積極發展水電,加速優化發展火電,因地制宜地發展其他電源,同步加強電網建設,科學調度電網運行,確保電力供應與經濟社會發展總體相適應。會議強調,要加大結構調整力度,下決心、動真格,加速淘汰高耗能、高污染的落後生産能力,大力發展高技術、高附加值、低排放、低能耗的産業,推進節能減排工作,促進發展方式轉變,努力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

    會議審議並原則通過《青海省應對氣候變化地方方案》。會議指出,氣候變化影響到所有的地球生物,已經成為經濟社會發展的基礎性、約束性條件,事關人類社會的可持續發展。妥善應對氣候變化,事關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全局和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青藏高原作為地球第三極,是氣候變化的敏感區和脆弱區,不僅對我國的天氣氣候影響巨大,而且對全球的氣候變化有重要影響。增強應對氣候變化意識,提高應對能力,作好各項生態保護工作,為全球氣候變化發揮積極作用,是全省各級政府義不容辭的責任。

    會議強調,長期以來,青海大力實施生態環境保護和建設,不斷發展清潔能源與改善能源結構,提高資源利用率,加強應對氣候變化的能力建設和科學研究,為適應和減緩氣候變化發揮了積極作用。即將出臺的《青海省應對氣候變化地方方案》明確了當前至2010年青海省應對氣候變化的指導思想、原則和目標,提出了相關政策和措施。全省各級政府要認真組織落實,積極預測氣候變化,科學利用氣候變化,努力增強適應能力,最大限度減少災害影響。同時,要大力宣傳青海在應對氣候變化中付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效,擴大與國際社會的交流合作,為保護青海、全國以及全球氣候和環境變化做出新的更大貢獻。

    會議還研究了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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