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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藥品監管局就四種藥品嚴重違法廣告發佈警示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0年02月23日   來源:食品藥品監管局網站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發佈違法藥品廣告警示
四種藥品廣告文號被撤消後企業仍在媒體發佈嚴重違法廣告

    近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發佈違法藥品廣告警示,集中曝光廣告文號被撤消後企業仍然發佈嚴重違法廣告的四種藥品及其生産企業和發佈媒體。為此,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提醒消費者:為了您的健康安全,謹防受騙上當,應通過正規渠道購買藥品並在醫師或藥師的指導下使用。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在監測中發現,有四種藥品因虛假宣傳被食品藥品監管部門依法撤銷廣告文號後,企業仍在一些媒體上對其進行廣告宣傳,違法情節嚴重,嚴重欺騙和誤導消費者。

    現對下列4種藥品及其生産企業、發佈媒體予以曝光:

    一、北京京鐵華龍藥業有限責任公司生産的藥品“根痛平顆粒”,其功能主治為“用於風寒阻絡所致頸腰椎病引起的肩頸疼痛、活動受限、上肢麻木”。該藥品在《華商報》、《西安晚報》等媒體繼續發佈嚴重違法廣告,宣稱“一喝顯奇效,1~2療程酸麻困疼等症立即減輕,2~3療程即可”,含有不科學地表示功效的斷言和保證。

    二、同溢堂藥業有限公司生産的藥品“益安寧丸”,其功能主治為“氣血虛弱,肝腎不足;失眠健忘,神疲乏力,腰膝酸軟”。該藥品在《貴陽晚報》、《南國都市報》、《楚天都市報》、《成都商報》、《華西都市報》等媒體繼續發佈嚴重違法廣告,宣稱“治療心臟病10天就見效……”等,含有不科學地表示功效的斷言和保證,並使用消費者名義為産品功效作證明等內容。

    三、河南百年康鑫藥業有限公司生産的藥品“大風丸”,其功能主治為“舒筋活血,補虛祛風。用於腰腿疼痛,四肢麻木,筋骨酸重”。該藥品在《今晚報》、《燕趙都市報》、《保定晚報》等媒體繼續發佈嚴重違法廣告,宣稱“服用不到2天:肢體酸痛基本消除,麻木部位陣陣熱流竄動……”等,含有不科學地表示功效的斷言和保證。

    四、廣東華天寶藥業集團有限公司生産的藥品“腰椎痹痛丸”,其功能主治為“壯筋骨,益氣血,舒筋活絡,祛風除濕,痛痹止痛的功效,用於治療實證腰痛”。該藥品為處方藥,在《太原晚報》、《南國都市報》、《楚天金報》、《成都商報》等媒體繼續發佈嚴重違法廣告,宣稱“三天快速止痛,三階段全面康復……”等,含有不科學地表示功效的斷言和保證,並使用消費者名義為産品功效作證明等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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