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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部門計劃用5年建成30個“城市礦産”示範基地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0年05月27日   來源:發展改革委網站

    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計劃5年建成30個“城市礦産”示範基地

    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近日下發《關於開展城市礦産示範基地建設的通知》(以下《通知》),決定用5年時間在全國建成30個左右技術先進、環保達標、管理規範、利用規模化、輻射作用強的“城市礦産”示範基地(以下簡稱示範基地)。推動報廢機電設備、電線電纜、家電、汽車、手機、鉛酸電池、塑料、橡膠等重點“城市礦産”資源的循環利用、規模利用和高值利用。開發、示範、推廣一批先進適用技術和國際領先技術,提升“城市礦産”資源開發利用技術水平。探索形成適合我國國情的“城市礦産”資源化利用的管理模式和政策機制。

    “城市礦産”是對廢棄資源再生利用規模化發展的形象比喻,是指工業化和城鎮化過程中産生和蘊藏于廢舊機電設備、電線電纜、通訊工具、汽車、家電、電子産品、金屬和塑料包裝物以及廢料中,可循環利用的鋼鐵、有色金屬、貴金屬、塑料、橡膠等資源。

    為高標準建設示範基地,《通知》明確了各地推薦的園區(企業)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已被確立為國家或省級循環經濟試點單位;實行園區化管理;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市總體規劃;有符合標準的各項環保處理設施;年可利用的資源量不低於30萬噸,有合理産業鏈,加工利用量佔“城市礦産”資源量的30%以上,且工藝技術水平國內領先。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將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專家對各地報送的實施方案進行評審,對實施方案經評審並獲得批復的園區(企業),可在適當位置標注“國家循環經濟-城市礦産示範基地”標誌。

    目前,兩部門根據資源循環利用産業發展現狀及循環經濟試點成效,首批選擇天津子牙循環經濟産業區、安徽界首田營循環經濟工業區、湖南汨羅循環經濟工業園、廣東清遠華清循環經濟園、四川西南再生資源産業園區、寧波金田産業園、青島新天地靜脈産業園等7家區域性資源循環利用園區開展“城市礦産”示範基地建設。到2015年,這7家示範基地將形成年加工利用再生銅190萬噸、再生鋁80萬噸、再生鉛35萬噸、廢塑料180萬噸的能力。

    《通知》指出,示範基地建設要按照可複製、可推廣、可借鑒的要求,實現回收體系網絡化、産業鏈條合理化、資源利用規模化、技術裝備領先化、基礎設施共享化、環保處理集中化、運營管理規範化。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將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示範基地的監督管理,確保示範基地嚴格執行國家産業政策、環保法規和標準,職業安全的法規和標準。

    《通知》指出,中央和地方財政共同支持示範基地建設,中央財政資金將主要發揮引導和鼓勵作用,地方財政應立足自身做好示範基地建設的相關資金支持和政策引導工作。同時,有關部門將積極落實支持循環經濟發展的金融政策措施,研究完善土地、稅收等優惠政策。

    《通知》指出,當前我國仍處於工業化和城鎮化加快發展階段,對礦産資源的需求巨大,但國內礦産資源不足,難以支撐經濟增長,鐵礦石等重要礦産資源對外依存度越來越高。與此同時,我國每年産生大量廢棄資源,如有效利用,可替代部分原生資源,減輕環境污染。2008年,我國10種主要再生有色金屬産量約為530萬噸,佔有色金屬總産量的21%。2008年我國廢鋼利用量達7200萬噸,與利用原生鐵礦石煉鋼相比,相當於減少廢水排放6.9億噸,減少固體廢物排放2.3億噸,減少二氧化硫排放160萬噸。大規模、高起點、高水平開發利用“城市礦産”資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既能節省大量原生資源,彌補我國原生資源不足,又能“變廢為寶,化害為利”,為緩解我國資源環境約束作出積極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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