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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發佈關於加強農村經營管理體系建設的意見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0年08月03日   來源:農業部網站

    農村經營管理工作體系(以下簡稱農經體系)是貫徹落實黨的農村基本政策的重要力量,擔負著穩定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維護農民合法權益的重大任務。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決定》精神和中央一系列決策部署,推進農村改革發展,農經體系肩負的責任更大、承擔的任務更重。近些年來,在各地黨委政府的高度重視下,經過各級農業部門的不懈努力,農經體系建設取得積極進展,農經職能得到加強,隊伍素質不斷提升,農經工作成效顯著,為農村改革發展作出了重要貢獻。但是,與新形勢新任務要求相比,農經體系還存在一些不適應和薄弱環節,突出表現在:體系不夠健全,機構性質與承擔職責不匹配,隊伍素質與履職要求有差距,工作手段與承擔任務不相稱。為切實做好新形勢下的農經工作,現就加強農經體系建設提出以下意見。

    一、加強農經體系建設的總體要求和基本原則

    (一)總體要求。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農經體系建設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中央推進農村改革發展和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總體部署,以強化基層農經體系建設為重點,以確保農經職能有效履行為關鍵,以加強農經隊伍能力建設為支撐,加快建設系統健全、責權統一、運轉順暢、充滿活力的農經體系,為做好新形勢下的農經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則。加強農經體系建設,必須把服務“三農”作為推進農經體系建設的出發點,立足農村改革發展的中心任務和黨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積極謀劃推動農經工作,不斷提高服務能力和水平。必須把有效履行職能作為推進農經體系建設的關鍵點,圍繞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科學設置機構,合理配置職權,加強隊伍建設,強化條件保障,不斷提高履職能力和水平。必須把改革創新作為推進農經體系建設的著力點,準確把握農村改革發展的新形勢新要求,開拓進取,積極作為,努力破解體制機制難題,不斷提高創新能力和水平。

    二、全面落實鄉鎮農經職能,積極參與事業單位分類改革

    (三)確保鄉鎮農經職能履行。鄉鎮農經工作處在整個農經系統的最前沿,是將農經任務落到實處的關鍵。按照現行法律政策規定,農村土地承包及合同管理、土地流轉管理和服務、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農民負擔及村民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監管,農村集體資産財務管理和審計監督,指導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發展等,是政府的職責,也是農經機構的日常工作。在鄉鎮要按照確保履行好職能的要求,切實把農經職責落到實處,確保有機構管事,有專人理事,有經費辦事。支持鼓勵鄉鎮辦好經管站(中心),明確崗位職責,改善工作條件,強化職能履行,加強農經工作。

    (四)推進農經事業單位改革。事業單位改革是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建設服務型政府的重要舉措。按照中央關於事業單位分類改革的有關精神,主要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將逐步轉為行政機構或將行政職能劃歸行政機構。已經部署事業單位分類改革的地方,農業部門要根據農經事業單位主要承擔行政職能的實際和有關法律法規文件授權,加強與有關部門溝通協調,正確劃分農經事業單位的類別,爭取轉為行政機構。尚未部署事業單位分類改革的地方,繼續爭取農經事業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為分類改革打下良好基礎。

    三、紮實推進農經工作,切實加強法制建設

    (五)抓好工作促體系。做好農經工作,既是農經體系建設的前提,也是農經體系建設的目的。要把加強農經體系建設與開拓創新農經工作緊密結合,在加快發展農經事業中壯大農經體系。擴大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試點範圍,加快健全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制度,加強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管理工作力量。加快建立村有站點、鄉鎮有中心、縣市有市場的土地流轉服務體系,規範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秩序,加強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和服務工作力量。貫徹落實《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法》,依法指導設立農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員會,加強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工作力量。加強農民負擔監督管理,完善一事一議籌資籌勞辦法,積極推進財政獎補試點,探索建立村級公益事業建設有效機制,鞏固農民負擔監管工作力量。加強農村集體資金資産資源管理和審計監督,穩步推進農村集體産權制度改革,規範村會計委託代理制,夯實農村集體資産財務管理工作力量。大力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和農業産業化經營,推進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創新農業經營體制機制,強化指導扶持服務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業産業化龍頭企業等工作力量。

    (六)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加強法制建設是依法行政的必然要求,也是農經體系建設的重要保障。認真學習法律知識,增強法律意識,強化法治觀念,堅持依法行政、依法辦事。加強法律宣傳,普及法律知識,將農經相關法律列入“六五”普法計劃,採取多種形式開展法律宣傳教育活動。當前,要認真貫徹落實《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法》、《農民專業合作社法》和《農民承擔費用和勞務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加強執法檢查監督,推進農經工作規範化、法制化建設。加快制定相關地方配套法規,積極推進有關法律法規修訂完善,加強其他領域農經立法,不斷健全農經法律體系。

    四、加強農經隊伍建設,健全內部管理制度

    (七)創建學習型組織。建設學習型組織是農經體系建設的一項戰略任務。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武裝頭腦,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開展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學習教育,努力掌握“三農”工作必備知識,形成重視學習、崇尚學習、堅持學習的良好氛圍。加強組織領導,健全學習制度,創新學習形式,突出學習重點,不斷增強學習的計劃性、針對性和實效性。圍繞農經工作面臨的突出矛盾和問題,選擇一些重大課題,深入開展調查研究,認真總結實踐經驗,注重從群眾創造中汲取營養,努力創新工作思路,積極提出政策建議。

    (八)加強農經幹部培訓。培訓是提高幹部素質的有效途徑。圍繞建設一支政治素質高、業務能力強、專業知識精的農經隊伍,切實加強農經幹部培訓。貫徹落實《國家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加強農村經營管理人才培養,實施現代農業人才支撐計劃。結合編制“十二五”規劃,組織制定農經幹部五年培訓規劃,建立健全農經幹部培訓制度。按照分級負責原則,大力開展業務培訓,豐富培訓內容,創新培訓方式,完善培訓教材,提高培訓質量和水平。充分利用農業系統培訓項目和資源,加強與有關單位協作配合,採取聯合培訓、委託代培、直接承辦、交流考察等方式,拓展農經幹部培訓渠道。充分利用社會教育資源,積極爭取有關方面支持,加強農經專業人才培養。

    (九)健全內部管理制度。加強內部管理是農經體系建設的內在要求。完善崗位責任制,明確任務分工,加強目標管理。健全績效考核制度,充分運用考核結果,採取表揚、獎勵等多種形式鼓勵先進,營造積極向上的農經工作氛圍。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加強督查督辦,提高工作效能。深化部門協作,創新合作方式,加快形成內部充滿活力、外部密切配合,分工協作、齊抓共管的農經工作落實機制。

    五、加強組織領導,強化履職保障

    (十)加強組織領導。黨中央、國務院在《關於做好2000年農業和農村工作的意見》(中發[2000]3號)中指出,農村經營管理工作面廣量大,政策性強,要建立健全有權威的工作機構,造就一支熟悉農村政策、熱心為群眾辦事的專職隊伍。2006年,國務院在《關於深化改革加強基層農業技術推廣體系建設的意見》中明確要求,農村經營管理行政職能列入政府職責,確保履行好職能。各級農業部門要高度重視,把農經體系建設擺上重要工作日程。對農經體系建設中的重大問題,特別是涉及機構、編制、經費、項目等,主要領導要加強溝通協調,積極爭取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的支持,妥善解決改革和建設中的難題。在工作佈局、力量配備和項目安排上,統籌生産經濟發展和體制機制創新工作,創造有利於農經職能履行的工作手段和環境。認真總結交流經驗,通過表揚先進、典型引路、工作帶動、協同推動等促進農經體系建設良性發展。採取多種形式,通過多種渠道,加大農經工作宣傳力度,營造支持農經體系建設的良好外部環境。

    (十一)強化履職保障。做好新形勢下的農經工作,既要提高履職能力,也要強化履職保障。各級農業部門要積極爭取財政、發展改革等部門的支持,將農經工作經費列入當地財政預算予以保障。當前,按照中央要求和有關法律規定,要抓緊落實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試點經費、土地承包經營糾紛仲裁工作經費、一事一議財政獎補試點工作經費等。著眼于“十二五”農經事業發展,圍繞穩定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創新農業經營體制機制,提高農業生産經營規模化、集約化和組織化程度,按照公共財政和預算管理的要求,組織編制農經專項規劃,明確扶持重點,確定具體項目,爭取納入當地發展規劃和部門年度預算。嚴格項目規範管理,確保資金使用安全,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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