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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監會發佈新建機組調試差額資金分配治理情況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0年12月08日   來源:電監會網站

    近日,電監會發佈了《新建發電機組進入商業運營調試差額資金分配專項治理情況通報》(以下簡稱《通報》)。《通報》指出,專項治理有效規範了廠網關係,保護了電力企業的合法權益,維護了電力監管法律法規的嚴肅性,取得了顯著的成效。《通報》顯示,2007年7月至2009年9月間,全國新建機組調試差額資金總計44.42億元,為新建機組提供輔助服務的發電企業分得差額資金10.02億元,比專項治理前增加分配資金8.46億元。

    此次專項治理是於今年4月份至9月份進行的,歷時五個月。專項治理分動員部署、自查自糾、集中排查、整改總結四個階段。

    《通報》從四個方面肯定了專項治理工作的成效。一是落實了電力市場規則,維護了電力市場秩序;二是保護了發電企業的合法權益,促進了電力市場公開、公平、公正;三是解決了市場主體之間的矛盾,促進了廠網關係的和諧發展;四是推動了監管工作,維護了市場規則的嚴肅性。《通報》對網省電網企業執行電力監管機構市場運行規則、做好差額資金分配工作進行了分析和評價,認為,作為差額資金分配主體的網省電網企業在電力市場規則的落實和執行上尚存在差距。在專項治理前,僅有四川、重慶、湖北、廣東、廣西、雲南、海南等7個省(市)電網企業按市場規則對差額資金進行了分配;在專項治理自查自糾階段和集中排查階段,部分省級電網企業按要求進行了整改,但仍有個別企業未按要求完成整改任務。

    《通報》針對專項治理情況對各電網企業提出了監管意見:一是認真執行電力監管市場規則,嚴格依法依規經營。《通報》要求各電網企業要嚴格執行《關於規範電能交易價格管理等有關問題的通知》,按規定確定新建發電機組進入商業運營調試運行期的上網電價標準,並按規定標準確定進入商業運行的時間點,不得隨意延長調試運行期。二是加強信息溝通,共同維護電力市場秩序。鋻於廠網雙方在差額資金信息上存在一定的不對稱,要求電網企業要依據《電力企業信息披露規定》規定,及時、充分、準確地披露差額資金的相關信息,及時與發電企業溝通測算依據和方法,協商確定分配方案。三是樹立市場主體意識,要求各電力企業善於運用各項制度和規則主動維護自身經濟利益,依法保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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