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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副部長:加快推進國有文藝院團體制改革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1年12月16日 14時04分   來源:文化部網站

勵小捷:
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七屆六中全會精神
加快推進國有文藝院團體制改革

    不久前召開的黨的十七屆六中全會,系統總結我們黨領導文化建設的成就和經驗,全面分析文化改革發展面臨的形勢和任務,闡述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文化發展道路的深刻內涵,確立了建設社會主義文化強國的戰略目標,為深化文化體制改革、推動社會主義文化大發展大繁榮指明了根本方向。我們舉辦這次培訓班的目的,就是要全面貫徹落實十七屆六中全會精神,總結今年以來國有文藝院團體制改革工作的進展及經驗,明確下一階段國有文藝院團體制改革的任務和思路,加大力度、加快進度,確保明年上半年全面完成中央部署的國有文藝院團體制改革任務。下面,圍繞會議主題,我講三點意見。

    一、今年以來國有文藝院團體制改革工作取得新的重大進展,為全面完成改革任務打下了重要基礎

    今年年初召開的全國宣傳部長會議和全國文化體制改革工作會議,將國有文藝院團體制改革列為今明兩年重點突破的兩項改革任務之一。5月11日,中宣部、文化部聯合下發了《關於加快國有文藝院團體制改革的通知》(文政法發[2011]22號),進一步闡明了國有文藝院體制改革的路線圖、時間表和任務書,明確要求在2012年上半年完成國有文藝院團體制改革任務。在中央的統一部署下,各級黨委、政府將國有文藝院團體制改革擺上重要工作日程,加強領導、全力推進,各級文化行政部門積極行動、狠抓落實,推動全國國有文藝院團體制改革取得新的重大進展。

    一是轉企改制中心環節取得新的重大突破,演藝業體制結構發生深刻變化。從進度看,轉企改制院團數量不斷攀升。截至今年第三季度,全國文化系統2100家承擔改革任務的國有文藝院團,完成改革任務的達到777家,佔總數的37%,其中轉企改制652家,登出125家,今年國有文藝院團轉企改制數量接近於過去7年的總和。從區域分佈看,轉企改制工作在全國範圍內全面推開,在一些國有文藝院團數量較多的省份取得重大突破。河北、山西、江蘇、安徽、陜西已經基本完成國有文藝院團轉企改制任務,北京、天津、遼寧、重慶、寧夏有50%以上的應轉制院團完成改革任務,全國國有文藝院團超百家的8個省(區)中有4個省已完成國有文藝院團轉企改制任務。從藝術門類看,轉制院團涵蓋了歌舞、雜技、曲藝、話劇、地方戲曲等演出藝術門類。從層級結構看,省、市、縣三個層級“全面開花”。目前,42%的省級、57%的地市級、32%的縣級國有文藝院團完成轉企改制。據了解,進入第四季度後,大部分省(區、市)的國有文藝院團體制改革工作有了新的進展。有的提出了改革總體方案,已經或正在報請當地文化體制改革工作領導小組批准;有的經過反復協調爭取,基本落實了改革的配套政策;有的按照區別對待、分類指導的要求,把“五個一批”的改革路徑落實到了每一個院團。從目前態勢看,到今年年底,完成改革任務的國有文藝院團數量還會有大幅度的提升。我們欣喜地看到,通過不斷深化改革,長期僵化的舊體制正在被充滿生機和活力的、更加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新體制代替,一個以企業為主體、事業為補充的新型演藝體制格局正在形成。

    二是國有演藝企業市場拓展能力進一步增強,演藝業科學發展水平顯著提高。在做大做強轉制院團方面,各級文化行政部門積極推動轉制院團以資本為紐帶進行資源整合、以做強主營業務形成核心競爭力,塑造出一批有競爭力和影響力的新型演藝市場主體。今年前10月,中國東方演藝集團公司經營收入達到8113萬,同比增長44%;重慶演藝集團公司經營收入達到7195萬元,同比增長200%。在演藝産業佈局方面,各地加強科學規劃,推進演藝産業集約化、規模化發展。目前全國已建成和正在建設的演藝集聚區近10個。陜西依託陜西演藝集團公司演藝資源,積極打造集演藝、商貿、休閒于一體的演藝一條街,取得明顯進展。與此同時,各級文化行政部門積極推動國有演藝企業完善産業鏈、發展新業態,各地演出院線蓬勃發展,旅遊演藝市場紅紅火火,國有演藝企業發展空間得到拓展。寧夏銀川藝術劇院有限公司依託原創舞劇《月上賀蘭》與旅遊景點合作,已演出384場,收入1400萬元,演員月收入從轉制前的2800元增加到3500元。江蘇省演藝集團公司組建了以市、縣基層為目標市場的“蘇演院線”,目前已有15家劇院加盟,劇院連鎖體系延伸到了10多個縣市。我們欣喜地看到,通過不斷深化改革,演藝市場主體不斷壯大,演藝産業佈局逐步完善,演藝産業鏈逐漸延伸,我國演藝業正朝著科學發展的方向穩步前進。

    三是演藝産品的評價體系與激勵機制逐步建立,適應市場、面向群眾的精品力作不斷涌現。在評價標準上,各地遵循社會主義先進文化前進方向,把群眾評價、專家評價和市場檢驗統一起來,推動演藝産品創作生産逐漸走出“政府是投資主體,專家是基本觀眾,得獎是唯一目的,倉庫是最後歸宿”的困局。第十三屆“文華獎”評選活動,規定除崑曲、歌劇、舞劇外,其他類別的劇目均需演出百場以上,演員也必須年均演出場次在100場以上才有資格參與評選,發揮了很好的引導作用。在激勵機制上,各級政府紛紛出臺政策,加大對轉制院團優秀演藝産品的扶持力度。2011年中央文化産業發展專項資金對轉制院團實行傾斜,來自轉制院團的23個優質項目全部獲得資助。文化部各司局積極推進國有文藝院團體制改革工作,在落實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資金、配置流動舞臺車、支持轉制院團“走出去”等方面,切實加大力度,扶持轉制院團加快發展。廣大轉制院團積極開拓市場求發展、狠抓創作生産增後勁,促進精品力作不斷涌現。如安徽演藝集團公司成立後,連續創排《第一書記》、《新安家族》、《萬世根本》、《徽班》等作品,深受廣大群眾的歡迎與喜愛。上海雜技團有限公司在中國對外文化集團公司等機構支持下,推出旅遊演藝精品《時空之旅》,近年來票房收入超過2.5個億,今年又推出姊妹篇《鏡界》,進一步擴大市場佔有率。我們欣喜地看到,通過不斷深化改革,演藝産品的評價激勵標準更加科學,優秀演藝産品的推廣扶持力度不斷加大,演藝企業的市場競爭力明顯提高,我國演藝創作生産呈現積極向上、繁榮發展的景象。

    四是政策扶持力度進一步加大,深化改革的政策環境日趨完善。從中央層面政策看,中宣部、文化部今年聯合下發的《關於加快國有文藝院團體制改革的通知》(文政法發[2011]22號,以下簡稱《通知》),在國辦發[2008]114號文和文政法發[2009]25號文的基礎上,在解決增加財政資金投入、加強基礎設施建設、實行政府採購制度等問題上,實現新的政策突破。如在增加財政資金投入上,《通知》提出,“國有文藝院團轉制前由各級財政安排的正常事業經費,轉制後在一定期限內繼續撥付。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通過安排文化産業發展專項資金、宣傳文化發展專項資金等渠道,對轉制文藝院團重點産業發展項目予以支持,分批為縣級轉制文藝院團配備流動舞臺車、交通車,資助轉制文藝院團更新設備、改善排練和演出條件”。在加強基礎設施建設方面,《通知》提出,“積極發展多層次、多業態的演出場所。加大改造、新建劇場的力度,以配置、租賃、委託管理等多種方式提供給轉制文藝院團使用”。從地方層面政策看,各地積極貫徹中央有關政策,並結合自身實際,制定一系列更加優惠、更具操作性的政策。如安徽省規定,每年安排2000萬元用於省屬轉制院團設施更新、劇目創作。重慶市政府決定,市級國有文藝院團離退休人員比照重慶市全額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執行績效工資相關政策,在職演職人員按照人均每月3000元的標準提供財政性補貼。寧夏回族自治區規定,區財政每年購買公益性演出不低於800場次,補助標準由每場2000元提高到5000元。我們欣喜地看到,在深化改革的進程中,從中央到地方,都在積極出臺優惠政策支持改革、推進改革,國有文藝院團體制改革的政策體系正在不斷完善。

    回顧改革歷程,我們加深了對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推進國有文藝院團體制改革規律的認識,概括起來,主要有以下幾點:

    文化自覺是深化改革的內在動力。實踐告訴我們,哪對文化的地位和作用有深刻認識、對文化發展規律有正確把握,對文化發展歷史責任有主動擔當,哪就有改革的新思路、發展的新局面。深化國有文藝院團體制改革、推動演藝業大發展大繁榮,要求各級文化行政部門繼續解放思想、轉變觀念,堅決打破一切妨礙發展的思維定勢,堅決改變一切束縛發展的僵化模式,堅決破除一切影響發展的體制機制弊端。

    科學發展是深化改革的根本指引。實踐告訴我們,善於運用辯證思維統籌改革與發展,是找準阻礙改革的癥結、突破改革滯後瓶頸的根本路徑。深化國有文藝院團體制改革,要求各級文化行政部門要堅持以促進演藝業發展、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精神文化需求為根本出發點,牢牢把握轉企改制這一中心環節,全面推進“五個一批”,以改革促發展,以發展帶改革,實現改革與發展的相容共生、相得益彰。

    政策扶持是深化改革的強大杠桿。實踐告訴我們,哪政策落實到位,哪對改革扶持力度大,哪的改革推進就順利,發展就有後勁。深化國有文藝院團體制改革,要求各級文化行政部門堅決落實中央的各項改革扶持政策,同時結合自身實際,積極爭取有關部門的理解和支持,出臺更加優惠、更具操作性的具體政策。

    加強領導是深化改革的有力保障。實踐告訴我們,領導的重視是改革的關鍵,領導重視不夠,改革就要滯後。深化國有文藝院團體制改革,要求各級文化行政部門要善於爭取同級黨委政府的重視和支持,努力推動把國有文藝院團體制改革納入黨委政府重要工作日程,要善於處理多方面利益關係、調動各方面積極性,形成推進國有文藝院團體制改革的強大合力。

    二、深入學習貫徹十七屆六中全會精神,以高度的文化自覺擔當起加快推進國有文藝院團改革發展的政治責任

    在充分肯定成績的同時,我們也要清醒地看到,國有文藝院團轉制改革的任務還很重、時間十分緊,作為各級文化行政部門特別是省一級的文化廳局,必須有一種時不我待的緊迫感,有一種責無旁貸的責任感,以高度的文化自覺擔當起如期全面完成國有文藝院團改革任務的重任。首先,從全國文化體制改革推進情況看,一般國有文藝院團的轉企改制,是最初部署改革任務時提出的,也一直是文化體制改革的重點。現在,一些曾經定為體制改革重點的任務已經完成,國有文藝院團體制改革還相對滯後。其次,按照文化部提出的今年年底基本完成、明年上半年全面完成的任務要求,進度上的差距比較大。再次,文藝院團的改革特殊性、複雜性都大於其他方面的改革,政策性強、敏感度高,絕不允許因為趕進度而搞一風吹、大呼隆,這從工作質量標準上對我們提出了剛性要求。當然,清醒看到困難、問題和工作差距,是為了進一步明確任務,堅定信心。有十七屆六中全會的強勁東風,有先進地區率先改革的成功經驗,有各地紮實的工作基礎,我們一定能夠不折不扣落實中央的戰略部署,全面完成國有文藝院團體制改革的各項工作任務。

    (一)統一思想、堅定信心,不斷增強深化改革加快發展的自覺性和責任感

    十七屆六中全會準確把握我國經濟社會發展新要求,準確把握當今時代文化發展新趨勢,準確把握各族人民精神文化生活新期待,對文化體制改革進行了再動員再部署。學習貫徹十七屆六中全會精神,要把如何認識文化體制改革上升到是否具有文化自覺的高度來對待。國有文藝院團體制改革工作是中央確定的文化體制改革重點任務,可以説無論是此前還是現在,思想認識和觀念問題一直是影響改革推進的一個重要障礙。客觀地説,絕大部分同志並不是對改革本身不認同,經過多年來的改革實踐,“不改沒出路”的共識已經基本達成。往深層次分析,當前阻礙改革的認識誤區主要存在於:一是對改革信心不足,覺得市場風險大,擔心一改就死,能在事業的保險箱裏躲一天是一天;二是只想增加投入,不想轉換體制,對於打造國有演藝市場主體的深遠意義還缺乏認識;三是部門利益作祟,老惦記自己的“一畝三分地”,擔心改了之後不像管直屬單位那樣方便;四是態度不積極,協調不主動,把自己擺到被動、聽吆喝的位置。凡此種種,歸根結底都是因為對改革的重大歷史意義缺乏深刻的認識,沒有看到改革是適應市場經濟發展的必然要求,是解放和發展文化生産力的迫切需要,是廣大文藝工作者實現人生價值的最佳舞臺。作為身居文化主管部門領導崗位的同志,一定要看到國有文藝院團體制改革面臨的嚴峻形勢,看到長期以來國有文藝院團舉步維艱的生存狀況,看到轉企改制院團所取得的顯著成績,看到民營院團的勃勃生機,真正把思想統一到十七屆六中全會精神上來,進一步堅定改革的決心和信心,把國有文藝院團體制改革作為一場戰役來打,攻堅克難,務求全勝。

    (二)明確思路、分類指導,深入推進國有文藝院團體制改革

    國有文藝院團體制改革的任務已經明確,進度只能加快不能放慢,規範化程度只能提高不能降低。按照中央提出的“區別對待、分類指導”的原則,文化部堅持以推動一般國有文藝院團轉企改制為中心環節,針對不同地區、不同類型院團的實際情況,提出了分類指導的改革意見。根據兩部《通知》精神,這些意見可以概括為“五個一批”。一是“轉制一批”,除中央文化體制改革工作領導小組已確定的少數保留事業性質的院團外,其他國有文藝院團(不含新疆、西藏地區)都要完成轉制改革,著力打造合格的市場主體。二是“撤銷一批”。不具備進入市場條件、不再保留建制的國有文藝院團,可提出登出申請,報同級文化行政部門和編制管理部門批准,依法履行登出手續。操作時,要高度重視、妥善解決人員安置問題。三是“整合一批”。要把轉制改革和資源整合、結構調整結合起來,同城不同層級的同類國有文藝院團,原則上要予以合併。四是“劃轉一批”。地方戲曲、曲藝等國有文藝院團中,演齣劇(曲)種屬瀕危稀有且具有重要文化遺産價值的,經批准可不再保留文藝院團建制,允許其轉為公益性的保護傳承機構,或將相關保護傳承職能連同相關人員、編制和經費轉入當地文化館、群藝館、藝術院校、藝術研究院所等機構,專門從事研究、傳承和展演。文化部近日下發的《關於做好國有文藝院團體制改革近期重點工作的通知》(文政法函[2011]2093號)提出,確定這類院團名單的決定權在省級文化體制改革領導小組,名單確定後要報文化部備案。請各地文化廳(局)務必將文件精神及時向當地黨委宣傳部門進行彙報,向所轄各級文化行政部門進行傳達,確保改革規範、平穩推進。五是“保留一批”。各地保留事業單位性質(以下簡稱“留事”)的國有文藝院團名單已經中央文化體制改革工作領導小組批准後正式下發,此名單不再更改,各地不得自行確定“留事”名單或擅自決定將應轉制院團併入“留事”院團。要推動“留事”院團貫徹落實十七屆六中全會精神,增強面向市場、面向群眾提供服務的能力,待條件成熟時鼓勵其轉企。

    (三)進一步健全現代演藝市場體系,拓展演藝消費市場

    十七屆六中全會把“健全現代文化市場體系”作為進一步深化改革開放的重要內容。轉企改制、建立合格市場主體,只是解放和發展演藝生産力的第一步。深化國有文藝院團體制改革、繁榮發展演藝業,要求我們進一步做大演藝市場規模,做優演藝市場環境。一是要研究廣大群眾精神需求、娛樂休閒方式的新變化,推動演藝與旅遊、會展等行業密切結合,打造富有特色的演藝項目,拓寬演藝市場;二是建立和完善各種演藝産品交易平臺,加快建立電子票務、演出院線等現代演藝營銷體系建設。三是加快培育相關要素市場,積極開展國有演藝企業知識産權培育等工作。四是要著力建設一批新型行業組織和市場仲介機構,為轉制院團提供專業化、社會化服務,不斷提高文藝演出的市場化程度。

    (四)進一步加強對轉制院團創作生産的引導,促進演藝精品力作不斷涌現

    改革的目的,歸根結底還是為了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精神文化需求,改革的成果最終要體現到優秀精神文化産品的創作生産上。經過這些年的改革,我國演藝創作生産呈現積極向上、繁榮發展的景象。同時我們也要看到,目前,既叫好、又叫座、傳的開、留得住的高質量的演藝産品還不多,迫切需要我們積極採取有效措施,加強演藝産品創作生産引導。一是要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創作導向,堅決反對庸俗低俗媚俗之風,不斷推出思想性藝術性觀賞性俱佳、人民群眾喜聞樂見的優秀文藝作品。二是要加強對優秀演藝産品的創作生産扶持,不斷完善文藝産品評價體系和激勵機制,促進既符合藝術規律、又適應市場需求的優秀演藝作品不斷涌現。三是要引導廣大轉制院團樹立品牌意識,形成和用好知識産權,用品牌贏得觀眾,用創意增強可持續發展能力。

    (五)進一步完善政策保障機制,扶持轉制院團發展壯大

    有力的投入保障和政策支持,是國有文藝院團轉企改制的前提。強調對轉制院團加大投入保障和政策扶持,是由院團的特殊性決定的。一是演藝産品兼具意識形態屬性和商品屬性,我們要把院團推向市場,讓院團通過市場更有效地傳播先進文化,但又不能讓院團自生自滅,否則就會丟失文化陣地。二是部分院團自身條件較差,作為企業的基本條件薄弱,如果不給予扶持,轉企後舉步維艱。三是院團走向市場,受到生産與消費兩個方面的制約,目前我國演出市場發育還不成熟,在經濟欠發達地區,文藝演出有觀眾沒票房。要對轉制院團給予保護性扶持,“扶上馬,送一程”。十七屆六中全會明確提出,繼續執行文化體制改革配套政策,對轉企改制國有文化單位的扶持政策執行期限再延長5年。這是對文化體制改革強有力的支持,也是國有文藝院團改革發展的重要政策保證,我們一定要吃透精神、積極作為。一是要落實支持國有文藝院團轉企改制的各項政策。包括保證和增加財政資金投入、加強基礎設施建設、落實“一團一場”優惠扶持政策、鼓勵和支持各類社會資本參與國有文藝院團轉企改制、解決退休待遇差問題等,確保轉制院團“帶嫁粧”上路。二是要加大對轉制院團加快發展的扶持力度。在政府採購、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藝術類評獎等方面更多地向轉制院團傾斜。最近,我們將專門就落實國有文藝院團轉企改制有關優惠政策與相關部門一起共同出臺一個文件。各地也要多向黨委政府領導同志作彙報,多向相關部門進行宣傳,解釋清楚支持國有文藝院團改革發展的必要性,推動有關政策儘早落實。改革涉及方方面面,為確保改革院團和廣大演職員工的切身利益,文化行政部門在制定方案、出臺政策時,要積極主動,多宣傳、多溝通、多出主意。

    三、加強領導、加大力度、加快進度,奪取國有文藝院團體制改革的全面勝利

    文化系統要以學習宣傳貫徹落實十七屆六中全會決議的精神為契機,科學規劃、統籌推進,加強領導、狠抓落實,切實把完成國有文藝院團體制改革工作作為一項政治任務,作為貫徹落實十七屆六中全會精神的重大舉措,作為文化工作者必須擔負的重要使命,堅決有力抓好各項工作。由於時間緊、任務重,為確保在明年上半年全面完成改革任務,從現在起到明年上半年,文化部和各級文化行政部門抓文化體制改革的工作方式要有所調整,人員力量要相對集中,督查力度也要進一步加大。

    (一)細化工作任務

    各地文化廳局要切實擔負起組織實施本地區國有文藝院團體制改革的職責,儘快配齊院團改革專職工作人員,省一級要有2至3人,市縣至少要有1人,做到專司其職、相對穩定。同時要細化任務、落實分工、明確責任。

    要嚴格進度要求,各地文化廳局要按照今年年底基本完成的要求,排出12月份的工作進度;按照明年上半年全面完成的要求,排出2012年1至6月份的工作進度。工作基礎好的地方爭取提前完成改革任務。工作進度的安排要做到定量化、表格化、可核查。每個階段的重點工作要責任到人,分兵把口,狠抓落實。年底前要儘快確定明年上半年本地區國有文藝院團體制改革總體方案並報文化部備案。總體方案要涵蓋省市縣三級,“五個一批”的改革路徑要具體到院團。目前許多地方報送的總體方案還是草案,沒有經過省級文化體制改革工作領導小組會議討論通過。近期我們將爭取中宣部支持,給各省(區、市)文化體制改革工作領導小組去函,推動這項工作。

    (二)強化激勵措施

    投入和政策是改革成功的關鍵,必須下大力氣做協調和爭取的工作。為了院團的生存和發展,為了為藝術而獻身的演職員工,我們應該多跑、勤講,盡力爭取最大化的支持,落實“早改革、早受益”的政策。

    一是在安排重大節慶演出活動、對外文化交流、文藝評獎、項目資金時,要加大向轉制院團傾斜的力度。今年,文化部專門下發了《2011年國有文藝院團體制改革重點工作實施方案》,將有關工作分工落實到各相關司局,最近我們將召開部長辦公會,總結有關任務落實的情況,部署明年相關工作。各地也要做好類似工作,確保用好文化系統內資源,扶持轉制院團做大做強。

    二是繼續做好文化産業發展專項資金的申報工作。今年中央財政的文化産業發展專項資金原來設想至少重點支持50個轉制院團,但全國只有23家申報了項目,我們希望各地文化廳局加大宣傳力度、推薦更多的院團在規範轉制的基礎上積極申報。

    三是在落實既有政策基礎上,努力推動出臺新的政策措施。目前,我們正在積極與相關部門進行溝通協調,研究地方上提出的為轉制院團注入資本金、加大對西部轉制院團扶持力度等建議,推動解決有關問題。文化部已正式啟動國有文藝院團體制改革信息報送系統,各院團填報的基本信息,將作為相關優惠政策落實的一個依據。各省(區、市)文化廳(局)要認真指導和督促本地區國有文藝院團在年底前完成信息填報工作。

    四是文化部將適時表彰和獎勵一批在改革中涌現出來的先進地區、單位和個人,對轉制規範到位、發展成績好的院團,要專門申請經費,給予資金獎勵。

    (三)加強督促檢查

    本次培訓班後,文化部將根據中央文化體制改革工作領導小組的指示精神和改革重點工作安排,繼續加大督促檢查力度,確保各項工作紮實推進。

    一是繼續按照“抓兩頭、帶中間”的原則,於今年年底前赴地方開展調研督查,對改革相對滯後地區存在的問題,形成專題報告,上報中央文化體制改革工作領導小組。

    二是在2012年上半年,文化部將根據中央文化體制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統一部署,制定國有文藝院團體制改革檢查驗收標準,對各地院團改革工作進行驗收。

    三是根據各地上報的改革進度,每月定期發佈《全國國有文藝院團體制改革信息通報》,上報中央文化體制改革工作領導小組,印發地方黨委政府及文化體制改革工作領導小組。對改革進度信息報送不力的地區,要予以公開通報。

    四是加強輿論宣傳。對於改革先進地區的典型經驗,我們將通過中央媒體廣泛宣傳報道,並陸續印發《文化要情》、《文化體制改革簡報》進行推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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