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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出臺森林植被恢復費徵收使用管理實施辦法
中國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5年06月06日   來源:河南省人民政府網

  河南省財政廳和河南省林業廳近日出臺了《河南省森林植被恢復費徵收使用管理實施辦法》。今後,凡是開礦、修路等建設工程佔用、徵用林地的,經批准後將向林業部門預繳森林植被恢復費。

  《實施辦法》規定,凡勘查、開採礦藏和修建道路、水利、電力、通訊等各項建設工程需要佔用、徵用或者臨時佔用林地,經縣級以上林業主管部門審核同意或批准的,用地單位應當按照本辦法規定向縣級以上林業主管部門預繳森林植被恢復費。據悉,城市及城市規劃區的林地,可按照上述規定標準兩倍收取。對農民按規定標準建設住宅佔用林地,暫不收取森林植被恢復費。